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部门顶住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审时度势,积极面对,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经济运行,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综合考虑当前各种因素,结合我区财政收支变化情况,需对区2022年财政预算作出相应调整,我局代拟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区政府九届18次常务会和区委九届4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现将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办理。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因此,我局对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由
(一)债券方面
新增债券转贷收入57,234万元,其中: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5,000万元(一般债券)。
2、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40,000万元(专项债券)。
3、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334万元(一般债券)。
4、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1,900万元(专项债券)。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方面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14,236万元。
(三)“三保”方面
根据收到《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反馈省级审核试点地区2022年“三保”预算审核意见的函》提及内容及要求相应作调整,主要包含:提前下达补助预算数、基本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支出、农村文化建设支出、其他基本民生支出。
(四)预算项目细化方面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
(五)收入支出方面
1、收入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29,570万元,其中: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14,236万元;②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5,334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1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增41,900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调增41,900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4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
2、支出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增29,570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4,236万元;②债券支出调增15,000万元;③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增41,900万元,其中:①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40,000万元;②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900万元。
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320,013万元调整为349,583万元,调增29,570万元,增长9.24%。调整项目如下:
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14,236万元,增长7.36%。
2、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5,334万元,增长306.18%。
(二)支出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320,013万元调整为349,583万元,调增29,570万元,增长9.24%,主要调整项目是债券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规范津补贴(基础绩效奖)等支出,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9,236万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3,452万元,增长12.03%。
(2)国防支出调增22万元,增长5.19%。
(3)公共安全支出调增57万元,增长1.55%。
(4)教育支出调增16,296万元,增长24.77%,主要是调增债券资金安排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调增45万元,增长6.16%。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65万元,增长2.8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817万元,增长4.37%。
(8)卫生健康支出调增876万元,增长2.02%。
(9)节能环保支出调增12万元,增长2.43%。
(10)城乡社区支出调增99万元,增长3.62%。
(11)农林水支出调增5,320万元,增长11.93%,主要是调增债券资金安排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75万元,增长4%。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34万元,增长91.51%。
三、区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项,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55,290万元调整为97,190万元,调增41,900万元,主要调增项目是新增债券转贷收入4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900万元,增长75.78%。其中:
1、区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23万元,与年初相持平。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11,167万元,调整为53,067万元,调增41,900万元,增长375.21%,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900万元(含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
(二)支出调整。根据收入调整情况,财政支出也做出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55,290万元调整为97,190万元,调增41,900万元,主要调增项目是新增债券支出4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1,900万元,增长75.78%。其中:
1、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由年初35,290万元,调整为75,290万元,调增40,000万元,增长113.35%。调整项目主要是其他支出项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40,000万元,增长400%。
2、转移性支出合计由年初20,000万元,调整为21,900万元,调增1,900万元,增长9.5%。调整项目主要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900万元,增长47%。
四、“三保”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 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及《关于加强我省财政预算收支管理 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9〕113号)文件精神,年初已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共安排资金195,686万元,其中:①“保基本民生”预算105,626万元,②“保工资”预算85,604万元,③“保运转”预算4,456万元。
根据收到《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反馈省级审核试点地区2022年“三保”预算审核意见的函》提及内容及要求,修改了以下内容:(1)提前下达补助预算数。“保基本民生”项目支出由年初的105,626万元调整为102,751万元。其中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补助预算数由年初的32,926万元调整为85,676万元;未提前下达部分由年初的72,700万元调整为17,075万元。(2)其他基本民生支出项目人口由常住人口56万人调整为户籍人口51万人。根据省定标准,其他基本民生支出为600元/人,其他基本民生支出由年初的33,659万元调整为30,859万元;(3)“保基本民生”支出共计调减2,875万元,其中: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支出调减139万元;②农村文化建设支出调增64万元;
③其他基本民生支出调减2,800万元。
本次“三保”预算重新核实并足额编预算数由年初195,686万元,调整为192,811万元,其中:①“保基本民生”预算由年初105,626万元,调整为102,751万元,②“保工资”预算与年初预算85,604万元相持平,③“保运转”预算与年初预算4,456万元相持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批准江城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正文)江人常【2022】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