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召开九届区政府128次常务会议
11月5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郭飞主持召开九届区政府12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听取基层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仲裁法》重要意义,立足诉源治理和营商环境建设,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做好普法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在招商、合同审查中引导企业用好仲裁制度。做好制度衔接,梳理修订我区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强制指定或者排除仲裁救济;建立商事纠纷分流指引机制,职能部门处置涉企纠纷时主动告知仲裁维权渠道。严密防范虚假仲裁,在执法、信访调处中排查恶意串通、虚构纠纷等线索,及时移送处置,开展警示教育。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压实层级责任。司法部门牵头统筹普法、业务指导和督导工作,整合法律服务力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同风险提示服务。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基层消防作为底线任务抓细抓实。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压紧压实镇街属地责任,确保镇街专职人员专司消防工作,推动消防职责嵌入基层网格。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排查隐患,行政审批从源头严把消防关。整合镇街应急、消防力量,务实推进应消合一、防消一体,补齐公共消防设施短板。要紧盯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厂中厂”“园中园”等高风险场所,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消防通道堵塞、设施瘫痪等隐患。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区领导莫卓姬、王志学、杨乐、刘文海、敖道策、陈烨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