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月28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国灿率队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李国灿一行先后前往岗列对岸三角洲县级自然保护区、埠场沿海防护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银岭园区排渠现场等地,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落实、养殖尾水治理和排渠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李国灿指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相关环保标准,科学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不留隐患。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优化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完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向,明晰职能部门职责,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加强养殖尾水治理业务指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企业污水、雨水管道的排放监督工作,确保排渠整改符合环保督察要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区领导余旭斌参加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