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谛淇冰淇淋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黄子欣诉你单位赔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6]第793号),申请人黄子欣的仲裁请求是: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工资共1550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8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3250元。
因与你单位经营者郑永存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