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江城埠场分店纳入阳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通告
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5〕131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5〕12号)相关规定,经综合评定,阳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江城埠场分店符合阳江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申请条件,拟纳入阳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范围。现将纳入定点零售药店详情公布如下:
通告期(7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0日。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接受社会监督,通告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两定与招采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邮政编码:529500
联系电话:0662-2288679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汇金大厦7楼,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两定与招采组收(如以单位名称反映,必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