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东省教育厅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阳江市江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阳江市江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户籍在阳江市江城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阳江市江城区内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阳江市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为阳江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六)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本条款2026年下半年为过渡期,2027年起不再执行)。此类人员现场需提供本人当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七)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系统上考试形式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二、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和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阳江医院。申请人体检没有医院体检结论的不予受理认定、不在指定医院体检的不予受理认定。
申请人请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和本人身份证,空腹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10月19日。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
六、现场确认
202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30(双休、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带齐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体检表(单)和其他需上交审核的材料及一张相片(相片格式务必为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七、江城区户籍及居住证申请人现场确认地址为: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东A1-3汇金大厦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以现场提示办理业务窗口为准。
非江城区户籍或不持有江城区居住证的申请人,请回到户籍所属的教育局现场认定。
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109131;
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825966;
海陵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889363。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