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庆苑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6月26日受理的陈志浩诉被申请人1:上海卉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2: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6]539号),申请人于2026年8月31日已撤回仲裁申请。
因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祥兰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