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采购服务进行询价。该项目的组织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各公司进行综合评定,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清单:按照配置标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报价要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项目限价为3.63万元,参选单位的报价不能高于询价单位设置的价格,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所报价包含服务费、税费及实施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五、项目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的规范要求,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报价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服装生产或销售资质;
(四)具有相关制式服装服务案例;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经营信誉良好;
(六)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报价资料
(一)资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三证合一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表,需列出各项物品的单价和汇总价;
(六)满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规范要求的承诺书;
(七)售后服务方案及供货保障方案;
(八)所投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及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资料。
以上文件每页需要盖单位公章,放入档案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如有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品请一并送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邮递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一)收件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城北办公区6号楼203室。
(二)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3100698。
九、报价评审
由供应商以报价书形式进行报价,以最低报价法确定中选单位(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若最低报价存在明显恶意低价、无法保障制服面料与做工质量,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次低价供应商成交。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单位符合中选条件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对符合中选条件的单位确定排序。确定供应商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等方式告知。(我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清单.et
2.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