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对2011年至2015文书档案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及方案比选。请有意愿参与该项目发包比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9月4日前(北京时间,每日9:00-17:00)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江城区综治中心7楼712室)提交如下相关资料:服务方案(含整理流程、整理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人员设备配置、进度计划)、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承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报名时)等(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一份),我局将根据各企业提交的资料择优选定该项目服务企业,逾期提交的资料将不被接纳。
联系人:梁爱花 联系电话0662-3100893
附: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2026年8月31日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三)采购内容:对2011年至2015年文书资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文书档案整理约3米,数字化加工约14000页)。
(四)采购方式:通过询价比选确定
(五)项目总预算及付款方式:项目总预算25000元,含税及耗材费等费用,按实际数量计算最终费用,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承接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必须取得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且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经过岗位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承接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必须依法与项目业主签订档案服务合同和安全保密协议。
(三)档案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开展档案整理工作,严格做好交接手续,遵守现场管理规定,落实设备管理规定。
三、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针对服务期内档案整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项目考核,工作结束时,承接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接受项目业主验收,验收结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验收通过后,按规定完成材料清单,及时办好验收手续并出具验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