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食之味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刘万成(江劳人仲案字[2026]第649号)、黎运中(江劳人仲案字[2026]第683号)诉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
申请人刘万成的仲裁请求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工资12458元。
申请人黎运中的仲裁请求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工资7542元。
因与你单位经营者洪超亮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