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44号)要求,围绕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江城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总资金83.12万元,现对我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实施区域:本次项目实施区域是江城区。
(二)作物范围:支持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粮食作物非粮用途的,本项目不予支持。
(三)支持内容
实施区域组织开展主体遴选,对落实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实现单产提升目标的予以奖补。
1.推广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合理密植+“一喷多促”的综合性技术模式。适用作物:全部粮油作物。
水稻: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水稻品种,可重点推广高产丝苗米品种或适宜加工的专用型水稻品种,因地制宜增加种植密度,原则上需达到亩均1.4万穴以上(全市栽插平均密度为1.2万穴),不支持直播稻。可结合苗情、病虫情实际,于水稻破口抽穗期至灌浆初期适时实施“一喷多促”作业,药剂配方搭配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统筹防控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穗颈瘟、稻曲病、白叶枯、纹枯病等穗期重大病虫害,同步补肥促粒、延缓早衰、提升结实率与千粒重。
玉米: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鲜食或普通玉米品种。因地制宜增加种植密度,春季和秋冬鲜食玉米播种平均密度分别不少于2800株/亩和3200株/亩,普通玉米播种平均密度不少于3500株/亩。可结合苗情、病虫情实际,在大喇叭口至灌浆初期开展一次“一喷多促”,选择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磷酸二氢钾)及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酯),同时加强玉米螟、草地贪夜蛾、玉米大斑病、玉米纹枯病(玉米“两虫两病”)综合防控,提高植株抗逆性,促进植株均衡生长。
甘薯: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鲜食甘薯品种或加工专用淀粉型甘薯及其脱毒健康种苗。结合品种特性因地制宜增加亩均栽插密度,原则上栽插平均密度不低于3000株/亩。可结合苗情、病虫情实际,在薯蔓并长期(栽后40-90天)开展一次
![]()
一喷多促”,选择磷酸二氢钾+氯化胆碱·萘乙酸+氯虫苯甲酰胺、前虫威等杀虫剂,加强水肥合理供应和甘薯小象甲等病虫害综合防控。
马铃薯:推广抗寒、抗病、优质马铃薯品种及其脱毒种薯。结合品种特点增加冬种密度,原则上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平均密度不低于8000株/亩,菜用型马铃薯种植密度不低于4500株/亩。可结合苗情、病虫情实际,在块茎膨大期开展一次“一喷多促”,按照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微生物菌剂和晚疫病防控药剂等使用要求科学混合,加强病虫害防控,增强植株抗逆性及促进块茎膨大。
2.推广单项关键技术
(1)增施有机肥。适用作物:全部粮油作物。
增施有机肥应为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质量合格商品有机肥,且一次性施用量不少于250公斤/亩,原则上需在上茬作物收获后至当季目标作物播种前做基肥施用到田,确保肥效主要作用于当季目标作物。
(2)水肥一体化。适用作物:旱作粮油作物。
原则上应为新增新建整套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或对用于当季目标作物的田间灌水器(如滴灌带、喷头等)进行优化升级,提高其均匀性,提高水肥利用率。
二、实施方式
(一)实施主体参与条件。项目承担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和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用技术模式。应用上述支持内容提及的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合理密植+“一喷多促”的综合性技术模式或单项关键技术措施。
2.规模种植面积。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单造种植面积要在10亩以上(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两个或多个品种累计10亩的不列入。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要在8月31日前及时提供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研究确定项目主体名单,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跨乡镇流转耕地种植的经营主体,分别由不同镇(街道)组织申报。同一田块同一季,种植主体不得重复申请水稻合理密植等省级以上粮食生产成本类补贴项目。对存在虚报面积、伪造佐证资料、跨镇重复申报、拼凑地块申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今后3年项目申报资格,已拨付资金全额追回,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依规追责。
(三)过程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要求应用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合理密植+“一喷多促”的综合性技术模式、单项关键技术,并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了解核实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没有过程记录则失去奖补资格),过程记录提交前要进行核实认定。
(四)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项目实施主体向镇(街道)应如实上报单产水平。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开展测产核实工作,其中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100亩以上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测产;指导镇(街道)对100亩以下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抽测,随机抽取比例应不低于20%。抽测名单应同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视情况会同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联合开展测产核实。
(五)结果公示。根据测产结果,以“单产提升结果为导向”确定拟奖补对象及资金,通过在政务信息网、政务村务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
(六)奖补资金发放。江城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总资金83.12万元,具体奖补金额根据主体申报情况确定。拟奖补对象及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三、奖补标准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助方式实施。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要坚持结果导向,确保项目承担主体达到落实关键技术和单产提升的目标要求。项目田块水稻、甘薯(折干后产量)、马铃薯(折干后产量)单产水平需分别达到792斤/亩、532斤/亩、626斤/亩以上,玉米(鲜穗)单产水平需达到2000斤/亩以上。作物关键生育期遭遇台风、暴雨、洪涝、干旱等不可抗力灾害造成区域性普遍减产的,项目实施主体应留存受灾照片等材料,经镇(街道)、村证明核实项目田块技术措施全程规范落实、单产较周边同样受灾田块高的,可认定达到单产提升目标。同一田块同一季粮油作物最多补贴2项不同的综合性或单项关键技术模式,每一项综合性或单项关键技术模式补助不高于150元/亩,即同一田块同一季每亩补贴不超过300元,补助具体标准由县级结合项目资金总量、申报总面积测算分摊确定,县域内统一执行。为防止“垒大户”,每个规模粮油种植主体每造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全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的项目申报主体,提供《 镇(街)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营主体资质材料: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种粮大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地佐证材料:土地流转合同或代耕代种协议、村委会用地证明、地块区域图等。项目申报主体要在8月31日前及时提供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研究确定项目主体名单(联系人:谭亦芝,联系电话:0662-3102313)
阳江市江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