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阳江市江城区友康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文章来源: 江城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6-02-28 10:27:27
阳江市江城区友康大药房因自身原因且在中止期间向我中心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5〕131号)相关规定和我市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准予解除阳江市江城区友康大药房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解除定点零售药店详情公布如下:
序号 | 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解除时间 |
1 | 阳江市江城区友康大药房 | 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5号105房 | 2026年2月28日 |
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