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江城区人民医院新增血液透析室纳入医保结算的评估公示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医院申请新增诊疗科室。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5〕131号)规定,我中心对阳江市江城区人民医院新增诊疗科室的相关资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该机构新增诊疗科室符合申请定点管理的相关条件,现拟将新增诊疗科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公示如下: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2日。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两定与招采部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529500
联系电话:0662-2288679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汇金大厦7楼,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两定与招采部。
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