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江府告〔2026〕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6〕3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南埠村山下、石寨、石谭、鸭塘、秋元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南埠村山下、石寨、石谭、鸭塘、秋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47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2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6〕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