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江府告〔2026〕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5〕40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沙格经济合作社,岗列村寨仔村、屋背塘村、山后、列大18队经济合作社;城北街道坪郊村牛头坑、那贺、凤阁上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道随垌经济联合社,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彭新、邝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沙格经济合作社,岗列村寨仔村、屋背塘村、山后、列大18队经济合作社;城北街道坪郊村牛头坑、那贺、凤阁上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道随垌经济联合社,随垌村上村一队、上村二队、上村三队、上村四队、下村一队、下村二队、下村三队、彭新、邝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912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3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5〕4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2.粤府土审(15)〔2025〕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4.关于阳江市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