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江府告〔2026〕1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5〕42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阳江市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坭湾村朝东、豆一、豆二、马头岗、羊树经济合作社,岗元村大寨、新屋、黄屋、水埒经济合作社,白沙街道大岗村对砍坪经济合作社,岗列街道那格村沙格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坭湾村朝东、豆一、豆二、马头岗、羊树经济合作社,岗元村大寨、新屋、黄屋、水埒经济合作社,白沙街道大岗村对砍坪经济合作社,岗列街道那格村沙格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8.940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3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5〕4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2、粤府土审(15)〔2025〕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4、关于阳江市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