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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10-29 1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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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研究部署下阶段审计整改工作,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压实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着力促进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和区委“1338”工作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江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单位)、镇(街)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区审计整改相关会议精神。主要负责同志担起“第一责任”,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力推进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镇(街)抓好审计整改。

  (二)注重标本兼治,推动规范管理。区政府针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分工方案和整改措施,建立审计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责任人,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研究并完善相关领域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小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分阶段整改措施,逐步推进整改。

  (三)加强贯通协作,凝聚整改合力。建立由区政府牵头,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审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促进整改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增强监督合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共查出248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190个、26个、32个。截至2024年12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173个(占91.05%)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加快整改速度;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7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有8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制订整改措施和计划。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1)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方面。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有关部门已将10家国有企业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按要求编制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有关部门已细化预算编制,并在年度预算调整中更新汇总年中收到的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管理;三是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关部门利用财政存量资金已消化挂账1,951.60万元,将继续通过财政存量回收资金或调整预算来逐步消化挂账、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和加快达到支付条件资金的支付进度,对未满足支付条件的督促加快施工进度,按时递交申请材料;四是财政资金管理不严谨问题。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已达到规定要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2024年度调整预算时全部动用、已通过预算安排将预拨经费转列支出消化200万元,下一步将逐步消化。

  (2)绩效管理审计方面。一是未对全区单位开展重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问题。重点评价复核工作正在开展中;二是未组织开展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问题。已对江城渔业港区升级改造项目、江城区养老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等3个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下一步对剩余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方面。一是2个部门超范围列支专项债券资金498.56万元问题。下一步将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二是1个项目超进度拨付专项债券29.70万元问题。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度已达到支出标准90%;三是1个项目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已开工建设问题。已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四是2个债券项目未形成实际工作量问题。已加快2个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并形成实物量支出。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4个部门无预算支出73.28万元问题。已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避免超预算支出;二是2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超预算问题。已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合理安排采购支出。

  (2)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部门未及时上缴财政款2.82万元问题。该项培训资料费尚未上缴;二是3个部门的“三公”经费未履行相关核算手续问题。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单独核算公务用车费用、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三是1个部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日常经费44.13万元问题。今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四是3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2个部门及2个所属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监管不到位问题。今后加强合同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二是3个部门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2个部门已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开展相关内部审计工作、1个部门正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三是1个部门及1个所属单位实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落实实物出入库登记管理及验收工作。

      3.镇(街)财政管理查出问题方面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1个(镇)街道预算涉农资金项目执行率为零问题。已加强上级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统筹推进“省级涉农资金村庄规划编制费”37.20万元逐步执行;二是1个(镇)街道“三公”经费超预算0.76万元问题。已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并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三是1个(镇)街道及2家财政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超预算19.24万元问题。已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四是1个(镇)街道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4.52万元。已补缴了利息、低保金等2.64万元,因违纪款案件仍在审查中,待结案后对违纪款2万元进行处理。

  (2)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1个(镇)街道及2家村(社区)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08.13万元问题。已积极与有关部门及施工方沟通,作出专项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二是2个(镇)街道项目资金1,770.64万元未单独核算问题。1个街道对转入的基层综合管理补助2万元已进行重新核算调账、1个镇计划将相对应的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入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2个(镇)街道未对项目资金836.96万元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已对有关工程及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经费管理方面。一是2个(镇)街道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已组织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按规定落实;二是1个(镇)街道及2家村(社区)大额开支7.71万元未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问题。已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按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开支;三是经费开支55.53万元未履行相关核算手续。1个镇已按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定对收取相关费用开具发票、1个街道已健全单位财务审批机制和严把审批关、1家村(社区)已对资金的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清查核算并按要求登记入账。

  (4)单位内部监管方面。一是2个(镇)街道及1家财政所实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健全实物管理机制,规范物资出入库记录,严格发票审查;二是1家村(社区)未按规定将村账和经济联合社账职能分离、账目分离问题。已建立健全村委会和经联社职能分离、账目分离的管理机制;三是1个(镇)街道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已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审机构并配备了内审人员,并发布了《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重点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阳江市江城区垦造水田情况调查审计方面。一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有关部门将商请自然资源部门尽快确定选址并下达垦造水田任务、继续加快市级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关部门持续督促施工单位补充有关项目的财审资料、将加快有关项目编制竣工决算速度,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正在施工的项目已要求施工单位请村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已对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问题。有关部门继续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相关镇街落实相关管护工作;四是项目资金预算、核算不严格问题。今后项目资金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政府公共投资审计方面。一是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27.72万元、设计费及监理费10.58万元问题。有关部门已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17.36万元,施工单位已将多计工程款20.94万元退还;二是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支付设计费59.57万元问题。由于资金紧缺,有关部门拟向区政府提交解决该设计费的请示,待资金到位后支付该设计费;三是2个工程项目未将应付款、前期费用核算入建设成本问题。有关部门已按规定核算项目建设成本77.85万元,剩余工程成本正在核算中;四是2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和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1个工程项目待竣工财审后与三间学校办理移交手续,再结转固定资产、1个工程项目正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三)民生项目审计方面

        1.阳江市江城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情况审计方面

  (1)资金投入保障和使用效益方面。一是12个项目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5,097.98万元问题。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拨付补助资金18万元给村卫生室、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已支付38.6万元,剩余资金将积极统筹支付、4个“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及2021年和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由于财政未安排资金而未能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装备财政资金等多个涉农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并通过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验收;二是6个村文化服务中心资产与实际不符问题。1村文化服务中心已做好资产入账登记管理、5个村文化服务中心已按要求更换型号相符的资产;三是4个村文化服务中心资产闲置问题。已加强资产管理,设立文体协管员协管,落实免费开放工作;四是2个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未达标问题。已完成图书摆放上架、电脑等设备正常启用,落实对公众免费开放;五是2个村级卫生站未完成规范化建设问题。已按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六是1个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不符合要求。已设置四室、标识标牌、制度上墙。

  (2)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一是区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施工进度缓慢问题。该工程已完工,现通水试运行,将继续加快项目完工验收进度;二是部分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未完成竣工价款结算、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竣工图与现场不符、验收把关不严、多计税金等问题。1个镇街已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并完工、1个工程已按图纸长度加装整改完毕、1个工程已出财审结论,并已核减相应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已退回多计税金8.02万元、已对资产登记入账、已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和项目档案的管理、有关部门已向区财政局发函请求尽快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工作和核减相应工程价款、有关单位继续督促施工方对接区住建局完善报建资料,商讨施工许可证补办事宜;三是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问题。有关单位已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对我区46个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四是未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有关单位已印发《阳江市江城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并加强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五是2个镇(街道)自来水价格收取不合理问题。已多次和区水务局进行沟通,督促自来水“三同五化”改造项目尽快完工并交付使用、将继续协调发改部门与水务集团进行对接定价事宜;六是4个镇(街道)部分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危房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1个街道已修理好水管解决污水直排路情况,生活垃圾清运问题做到日产日清、1个街道已对水面漂悬水浮莲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2个街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已采取“封闭停用+警示标识”措施。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情况审计方面

  (1)补贴资金使用方面。一是重复发放1名人员基层就业补贴0.50万元问题。已追回重复发放金额0.50万元;二是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考务经费6.37万元问题。已严格遵守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付相关规定;三是未及时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1.85万元问题。已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1.85万元;四是2个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发挥资金效益问题。已争取资金下拨,并督促各有关镇(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应有效益。

  (2)政策落实方面。一是2个用工企业监测点未按要求完成就业失业监测任务问题。已做到每月通过电话联系并督促完成监测任务;二是区人才驿站未开展农民线上培训、未建立人才信息库等、未加强对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指导问题。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号召农民参加线上培训项目、我区人才驿站已整理好人才库信息,待省人才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可直接对接入库、已指导制定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实施方案;三是“南粤家政”工程未注重发挥平台载体服务功能、未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制度问题。已紧扣平台载体功能发挥和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制度。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1.行政单位资产审计方面。一是3个部门及2个(镇)街道购入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35.88万元问题。3个部门及1个街道已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补录入固定资产账、1个镇正在逐步补录固定资产账;二是5个部门和2个镇(街道)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点盘查工作,导致资产账卡、账实不符问题。5个部门已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和登记,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1个街道已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并委托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竞价方式成功转让有关公务用车、1个镇逐步补录固定资产账,直至固定资产系统与账册一致;三是1个街道未追回企业借款121万元、应收未收房屋租金50万元问题。收到法院财产查询结果告知书,已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已收到应收未收房屋租金50万元;四是1个街道和1个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出租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问题。1个街道已向上级报备相关资料和整理备份给上级资产管理部门、1个国有企业已将闲置资产处置款全额汇缴入区财政局专户,下一步将属下公司租赁情况及时上报区国资局审批;五是1个部门未对已偿还的债权或无法偿还的债务进行会计处理问题。已将债款13.2万元进行资产核销和会计处理、已收集3名死亡债务人员及9名法院已判决债务人员资料情况,待区政府和区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尽快完成对坏账进行报损该项工作。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方面。(1)耕地保护和后期管护方面。一是未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档案和变更台账,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问题。1个街道已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提供该地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范围、具体面积数等,并对该资料认真整理保存至工作保密机中、已在2024年3月份春耕时进行复耕复种,并已维修好泵房、排水口;二是有30宗违法用地34.76亩仍未完成整改问题。违法用地1宗已完成整改,已对2宗违法用地进行罚款,拟继续对2宗违法用地进行罚款,余下25宗违法用地拟在窗口期逐步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调整用地规划。

  (2)水资源利用和河长制度落实方面。一是有3个水质区考断面监测点不达标问题。1个街道已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排查和跟进水质检测;二是未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未落实河长制考核工作问题。1个街道已重新制定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落实考核工作。

  (3)项目效益方面。一是污水收集工程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完工问题。1个街道已向区政府申请解决该项目资金,目前已支付进度款50万元;二是由于设计不完善污水收集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问题。市城管局同意将有关污水主管纳入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实施,该项目完成后将发挥效益。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方面

       1.部门职责履行方面。一是未制定相关的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推进不力问题。4个部门和1个街道已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了各项工作、1个部门已组织全员开展了债务追收知识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债务追收力度;二是2个部门和1个街道未能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问题。1个部门已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商务工作任务、1个街道已成立镇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设立村级路长,已全部立好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立路长公示牌,已完成错车台建设任务、1个部门已基本完成百日攻坚工作,少部分没完成的将配合其他单位尽快完成、1个街道已通过多种工作方法动员居民参保,2024年参保率93.44%,将继续推进参保工作;三是3个部门、1个街道和1个国有企业未健全以本单位工作相关的重大经济事项、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1个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已制定有关工作管理制度、1个国有企业已按要求详细记录购货者信息台账,张贴明确分区标识,规范工作防护穿戴等工作、2个部门和1个街道已制定内审制度和领导小组,落实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需经会议研究决定和支出范围、1个部门已开展合同文档整理归档工作,并向区政府申请办公经费改善文档保存条件、1个国有企业正拟定《企业管理制度草案》,待《草案》修订后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2.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一是2个部门和1个街道扩大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补充日常经费53.23万元问题。1个部门和1个街道已按照专项资金适用范围进行支出,并将违规支出资金47.07万元归还原渠道;二是2个部门项目资金313.82万元未单独核算问题。已规范项目资金核算,对专项资金已建立专账管理;三是1个街道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130.47万元问题。“6˙30”扶贫捐赠结余资金已支出10.65万元,剩余资金按计划逐步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已拨付验收补偿补贴38.94万元。

       3.违反“过紧日子”方面。一是2个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59.73万元。1个部门已将2019至2021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列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个部门已对超编的车辆进行处置;二是2个部门、1个街道和1个国有企业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或公务接待无公函、清单共53.11万元问题。已规范公务接待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三是违规多报误餐费、培训费等6.17万元问题。1个部门已按照标准内据实报销差旅费,将多报销的差旅费0.06万元追回、1个国有企业已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杜绝以会议费的名义报销餐费、1个街道多报的培训费已作调账处理;四是1个国有企业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26.18万元问题。已按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差旅费和劳动报酬等管理办法执行,并追回公务交通补贴和电话费5.07万元。

       4.经费管理方面。一是3个部门和1个街道利息、结余资金71.5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已将利息、结余资金71.52万元上缴财政;二是2个部门和1个街道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36.49万元问题。已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三是2个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经费开支没有审批、未取得相关发票11.08万元问题。已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其中1个国有企业已补开了发票;四是2个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以现金形式开支日常经费233.65万元问题。已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日常经费开支执行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控制每个月的库存现金余额;五是1个部门和1个街道公务用车没有单车核算、未对车辆的里程信息登记等问题。1个街道已规范公务用车会计核算,对车辆的里程信息进行登记、1个部门已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目前超编的车辆正在进行处置。

        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7个工程项目未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手续问题。1个街道将加大工程建设督导力度和强化业务沟通,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程序、1个国有企业将完善相关竣工手续,余下项目资料尽快完成整改;二是13个项目工程资料不完整问题。1个街道已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和项目档案的管理、1个国有企业已责成下属公司继续对工程资料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工程资料管理;三是6个工程项目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未办理验收备案问题。1个街道已与住建部门沟通并按有关通知完善相关手续、1个部门已落实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四是5个工程项目未及时支付进度款318.98万元问题。1个街道已督促业主单位对接好施工单位和区财政局,按合同约定尽快支付工程进度款,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93.81万元;五是1个工程项目未经财政审核支付测量、物探费29.31万元问题。1个街道已及时联系设计公司对问题作出说明;六是3个工程项目未按图纸施工问题。1个街道已督促业主单位向区财政局发函对已送审项目进行核减相应工程价款;七是2个工程项目违规拆分工程问题。1个国有企业已按有关规定查漏补缺,堵塞工作漏洞,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地方财力改善逐步解决。如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项目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统筹财政资金,增强资金监管,采取措施分步推进。

  (二)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统筹多方力量推进整改。如自来水价格收取不合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需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与信息沟通,统筹协调解决。

  (三)部分问题历史背景和外部条件较为复杂,受到规划、指标等多方面制约,如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问题。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申请调整用地规划逐步规范有序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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