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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9-17 15: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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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在江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委“1338”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服务保障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护航江城区现代化建设。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单位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扎实落实区委“1338”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着力稳增长、扩内需、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推动经济持续稳健运行。

  ——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积极拓宽财政收入渠道,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84万元,同比增长8%,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共争取各类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34.29亿元,多措并举稳住经济,有力保障全区重点领域项目可持续建设。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4年民生支出22.74亿元。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安排教育支出6.6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4亿元等,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效落实民生保障。

  ——审计整改成效良好。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审计查出的248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190个,已完成整改177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要求持续整改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金额6.21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3,531万元,总支出301,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12,985万元,总支出201,477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2万元,总支出42万元;由区级统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573万元,支出23,766万元(2023年末结余为2,311万元,滚存结余3,11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职责,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运行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细化。一是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000万元未列入预算调整。二是债务发行费用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预算金额60万元。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预算金额650万元。四是22项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未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预算资金6,667.62万元。

  2.财政资金管理不严谨。一是2024年考试考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38.86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中央直达资金440万元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三是少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86.01万元,少列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20万元。四是未及时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金额,涉及资金2,391.70万元。

  3.财政资金盘活利用不到位。一是未及时收回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1,799.91万元。二是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存在闲置,涉及金额15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教育费附加未专款专用,涉及资金20.90万元。二是未及时足额保障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省级资金43.65万元。三是未及时拨付2023-2024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98.33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加快2024年度债券资金转贷拨付,截至年末仍有项目资金5,000万元未拨付到项目使用单位。二是2个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导致2024年债券资金未形成实际工程量,涉及金额7,748万元。三是1个专项债券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131万元。四是部分债券资金存放至单位基本户与其他款项资金混用使用,涉及金额8,959.44万元。

  (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个预算部门202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对5个预算部门相关事项和相关年度开展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管理薄弱。一是3个部门未将部分项目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二是2个部门的预算编制未细化至具体项目。三是2个部门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政府采购支出超预算,涉及金额6.81万元。

  2.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一是3个部门11个项目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沉淀,涉及金额84.84万元。二是3个部门未及时拨付部分项目资金,涉及金额762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项目资金未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二是2个部门购买计算机、印刷服务等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2个部门使用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涉及金额7.22万元。四是1个部门扩大执法经费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69万元。五是1个部门未按合约规定时间支付3个项目资金,涉及金额74.65万元。

  4.内部控制不严谨。一是5个部门未健全内部审计、资产清查、经济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二是2个部门车辆维修、慰问款等报销手续不齐全。三是1个部门开支宣传栏、档案整理未签订购合同。四是1个部门2份合同存在条款约定不清,内容描述多处错误。五是1个部门购买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盖公章、注明签订日期、采购人与验收人为同一人。六是1个部门未及时登记用车时间、事由、行驶里程等内容及出现加油量等数据与公务用车实际出行的里程数等数据不相符。

  5.违反过紧日子的要求。一是1个部门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涉及金额0.78万元。二是1个部门在其他专项经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4.83万元。三是1个部门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采购茶叶及茶具4.84万元。四是1个部门公务接待费无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62万元。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街道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1个街道相关事项和相关年度开展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街道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街道预算编报数决算数差距较大。二是1个街道为独立预算单位安排支出,涉及金额3万元。三是1个街道未及时下拨专项经费,涉及金额28.8万元。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个街道向企业和个人摊派信访维稳经费,涉及金额 0.70万元。二是1个街道未及时清理超3年以上款项,涉及金额3,745.77万元。三是1个街道未及时上缴以前年度军优费,涉及金额7.51万元。四是2个街道开支印刷、法律服务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五是1个街道项目资金未按要求单独核算。

  3.内部控制不严谨。一是2个街道公务接待、慰问款等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1个街道超标准开支租车费用0.11万元。

  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银岭园区银沙南二路二期道路工程、龙涛大水闸重建工程、第二中学拆建校舍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阳江市环保工业园制革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4个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项目建成促进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学校的办学环境,完善了市区排涝防洪的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资金使用不严谨。一是4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119.85万元。二是2个工程项目多计监理费1.8万元。三是2个项目工程项目多计设计费29.82万元。

  2.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14.37万元。二是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12.12万元。三是2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20.42万元。四是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4.57万元。五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29.89万元。六是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行职责。

  3.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2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个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财政部门确定。二是1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三是1个工程项目违反招标文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涉及金额338.56万元。

  (二)江城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了2022年至2024年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基本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保护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体系构建不完善。一是未按规定编制农用地转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执法巡查工作等实施方案。二是未编制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资源行为举报制度。三是未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工作。

  2.资源管理保护利用不到位。一是红树林营造任务、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任务尚未完成。二是3个红树林营造、海岸线修复任务项目推进缓慢。三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3个工程项目未组织工程结算财政审核、县级初核结果未经市级验收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四是4宗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5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资料未及时完善。五是基本农田、耕地被违法占用,涉及面积49.28亩。

  3.执法监督整治不力。一是3宗违法用地未整改完毕。二是1宗地块涉嫌多处违建未采取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措施。三是2宗案件查处不规范、办案期限超期。四是2宗案件证据先行登记超期或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五是63宗政处罚决定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六是1宗涉嫌海洋违法行为未及时调查处理。七是6宗涉嫌违法用海问题未及时共享执法信息。

  三、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江城区2021年至2023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学前教育购买公办学位经费、幼儿园保教费等方面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学前教育建设及管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学前教育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3家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未上缴国库83.36万元。二是2家幼儿园在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中列支学校安保费和校园保洁费,涉及金额10.79万元。三是1家幼儿园擅自免收17名在读大班幼儿保教费用,涉及金额1.02万元。四是1家幼儿园每月收取保教费与规定的收费标准不符。

  2.学前教育日常监管不到位。一是3家幼儿园使用现金支付伙食食材货款和厨工工资等,涉及金额214.91万元。二是1家幼儿园现金支付猪肉款和蔬菜款未开具相关发票,使用自制收据报销入账,涉及金额2.79万元。三是1家幼儿园的法律服务未按规定政府集中采购。四是1家幼儿园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实际用人类型与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五是1家幼儿园未与食品供给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六是1家幼儿园将伙食费用于支付水电费。

  3.幼儿教辅用具配备不足。一是2家幼儿园未能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二是1家幼儿园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费等支出占年度公用经费不足10%。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2个部门购入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5.72万元。二是1个部门资产处置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0.42万元。三是2个部门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点盘查工作,导致资产账卡、账实不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绿色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林业资源管理不力。一是未及时对毁林和非法占用林地立案查处。二是未成立林草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林草执法工作方案。三是1宗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及未满催告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2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

  2.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14宗闲置土地整改未完成。二是3个垦造水田项目未能通过区级或市级验收。三是1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超出合理误差上限。四是2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

  3.河长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是1个街道未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及未对本辖区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和评价。二是镇、村级河长巡河次数不到位。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向相关部门提交移送书(函)1份,涉及问题线索1起。移送事项主要是个别部门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

  六、审计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建议如下:

  (一)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质效。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

  (二)强化政策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重点工作部署,抓牢政策机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项目等领域,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着力解决重大项目审批流程、工程招投标等制约项目建设难点问题,推动工程量、实物量、资金量提升,确保各项重大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三)防范风险隐患,保障可持续发展。持续强化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保障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抓牢重点民生领域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加强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及监督责任落实,提高国有资产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各类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各项经济事项开支的审核控制与监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尽可能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完善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流程控制,防范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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