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因此,我区对2026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6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江城区财政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080万元,调整后收入102,412万元,调增21,332万元,增长26.31%。主要是非税收入由19,080万元调整为40,412万元,调增21,332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充电桩项目),增长85.6%。
(二)债券方面
1.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01,420万元,主要是:
(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5,300万元。
2.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1,1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471万元,专项债券7,6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5,970万元,调整后总支出435,773万元,调增29,803万元,增长7.34%。主要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6,332万元。主要是调增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项目支出5,000万元,调增业务费(补充增加体检经费需求)135万元,调增部门预算项目(“百千万工程”工作经费)5000万元,调增债务发行费用7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3,870万元,调增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公共停车泊位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本金)12,32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47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事项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
2026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1,835万元,调整后总收入144,784万元,调增92,949万元,增长179.32%,主要是债务转贷收入调增92,949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300万元、再融资债券7,6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方面
2026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51,835万元,调整后总支出144,784万元,调增92,949万元,增长179.32%。调整项目如下:
(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85,3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增7,649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2026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相关表格.xlsx
江人常【2026】30号关于批准江城区2026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6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江府案[2026]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