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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江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文章来源: 阳江市江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1-08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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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因此,我区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由

  (一)债券方面

  新增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主要是: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00万元(专项债券)。

  2、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00万元,专项债券1,200万元)。

  (二)收入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减54,384万元,主要是:

  (1)上级转移性收入调减59,385万元。

  (2)调入资金调减15,000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15,00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8,201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减31,908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调减35,86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达预期目标)。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379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调增4,200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200万元)。

  (4)上年结余调减620万元。

  (三)支出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减54,384万元,主要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56,184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减31,908万元,主要是:

  (1)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21,108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000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200万元。

  (4)调出资金调减15,000万元。

  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项,区一般公共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64,865万元调整为310,481万元,调减54,384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减59,385万元。

  2、调入资金调减15,00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18,201万元。

  4、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800万元。

  (二)支出调整。根据收入调整情况,财政支出也做出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64,865万元调整为310,481万元,调减54,384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减12,414万元。

  2、国防支出调减29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调减3,955万元。

  4、教育支出调减9,82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调减12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61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9,149万元。

  8、卫生和健康支出调减39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调减3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调减951万元。

  11、农林水支出调增84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调减1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2,395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调减977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减1,560万元。

  16、预备费调减1,673万元。

  17、其他支出调减1,905万元。

  18、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800万元。

  三、区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项,区政府性基金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05,748万元调整为73,840万元,调减31,908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二)支出调整。根据收入调整情况,财政支出也做出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05,748万元调整为73,840万元,调减31,908万元。

  1、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18,108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114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20,55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减562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79万元。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调减261万元。

  (6)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0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调减13,800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调出资金调减15,0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20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相关表格.xls


江人常〔2023〕36号 关于批准江城区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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