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盈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阳江市创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2025年7月28日受理梁仕杰、关则行、阮世泳等16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仲裁裁决书)诉被申请人1:阳江市江城区盈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申请人2:阳江市创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5]553号),本委于2025年9月5日已作出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因与你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曾育周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两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张贴公告之次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