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后公告
我镇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现该规划编制已完成,并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四十八次〔2019〕第15号)批复同意实施。根据《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现将该规划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目的:统筹安排那蓬村范围内的各项土地利用。
2、规划范围: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
3、规划内容:落实埠场镇规划任务,统筹协调那蓬村各类用地,确定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末,全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1.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8.4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36.60公顷。
4、批准机关: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八届四十八次〔2019〕第15号。
6、批准日期:2019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复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四十八次〔2019〕第15号)。
2、规划图件: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