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和区委“1338”工作要求,忠诚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化理论武装引领法治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强大动力,不断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和工作基础。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全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6次,紧扣工作实际梳理学习重点,切实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制定了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实现学习内容清单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使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推动学法用法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核心党内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召开研部署会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研究布置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筑牢社会矛盾化解防线,通过指导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压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因环境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纠纷化解工作,2025年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案件552宗,其中完成处理522宗,调查处理率达80%以上,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一线执法人员规范记录意识,实现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环节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可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托市局法律顾问资源,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严格法治审核,切实筑牢执法风险防控底线,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抓实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范着装等管理制度,全局12名在岗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均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资质全覆盖、执法行为标准化。二是强化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严格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依法出动执法人员3328人次,检查企业167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宗,以刚性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靶向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其中,大气巡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检查相关企业309家次;国考断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30家次;海水养殖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 人次,检查海水养殖企业32 家次;畜禽养殖专项执法累计检查畜禽养殖场(户)18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实现重点领域环境监管无死角。四是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依托在线监控、视频巡查等数字化技术手段开展远程监管,及时发现环境异常线索,对轻微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无事不扰”与“违法必究”相结合,在提升执法效能的同时,为企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四)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一是高效推进环评审批与环境管理常态化工作。全年累计审批项目环评39个,其中纳入省、市、区各级重点项目名录的共2个,通过精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列入年度任务清单的11家企业,积极督导推动,目前已有9家完成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委托并启动成果编制工作。二是深化“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始终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环评审批的刚性约束和核心牵引,严格把控项目准入关口,将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贯穿项目审批全过程,切实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协同增效。
(五)深化普法宣传,培育法治生态。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推行“执法+普法”融合宣传模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企业普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现场解读环保合规要求与整改标准,针对易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设施项目开展实地指导和专项讲解。同时,在行政处罚“回头看”工作中,帮助企业梳理合法合规生产流程,并围绕其他高风险违法环节开展延伸普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告诫整改”等柔性执法措施,指导推动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切实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双赢效果。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精准回应社区居民环保关切,目前已覆盖全区10个镇街54个社区,切实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薄弱,专业能力适配不足。部分资深执法人员受年龄因素影响,对新兴领域及相关技术的接受和应用能力较弱;年轻执法人员缺乏实战经验,难以有效将新技术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同时,法治工作人员数量偏少,专业力量薄弱,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生态环境治理形势,应对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二是执法能力与监管效能不足,新型监管模式应用不深。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对新型环保技术、复杂法律适用场景的掌握不够扎实,应对跨领域、复合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非现场执法”等新型监管模式应用深度不足,技术手段与执法业务融合不够紧密,远程监控数据的分析研判效能未充分发挥,监管精准度和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仍需拓展。宣传载体创新不足,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有待增强。宣传对象覆盖不均衡,普法工作多聚焦重点排污企业,而针对中小企业、社区居民等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普法力度偏弱。普法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以案释法案例的选取和解读缺乏生动性、典型性与警示性,普法宣传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一是带头深学细悟笃行,抓实法治思想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领学促学,推动局领导干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法格局,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工作实践。二是强化统筹推进落实,扛起法治建设主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三是严守依法决策底线,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将重要工作落地、重点项目推进、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畴,全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37项,均严格履行依法依规决策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机统一。四是坚持从严律己治队,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始终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纪法规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守依法行政准则,坚决杜绝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全年收到政协提案1宗,已全部办结,以有效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根基。持续深化思想引领,不断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体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与区委“1338”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标对表,系统梳理并动态完善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锻造规范执法队伍。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等培训教育,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厚植部门法治履职根基。强化非现场执法技术装备配置,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动其与信用等级评价、重点领域清单式管理等监管手段深度融合,实现对企业“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有机统一。
(三)优化法治化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法治化、便民化核心目标,将法治精神与惠民理念有机融入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全过程。通过系统优化项目环评审批流程,主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积极靠前服务企业,精准对接并解决企业在环保合规、项目审批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服务模式,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解读、技术咨询等专业指导,推动“审批+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积极推行“疏堵并重、温度执法”模式,既要保持执法刚性力度,又要彰显服务温情温度,加强对企业日常环保管理的常态化、专业化指导,切实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创新宣传载体与内容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生态环保科普深度融合,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法治观念与法律素养,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与公开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各类生态破坏与环境违法行为。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