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在春日经济需求释放与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双重驱动下,重点领域需求持续恢复,财政金融稳健向好,发展质量不断改善,全区经济运行平稳开局。
工业增长动能减弱。1-2月,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2 %。分门类看,制造业累计完成增加值下降1.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累计完成增加值下降0.1 %。
消费市场稳步复苏。1-2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35.88亿元,同比增长4.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24亿元,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3亿元,增长3.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1.46亿元,增长4.3%;餐饮收入4.42亿元,增长3.3%。
投资规模持续扩大。1-2月,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8%。其中,项目投资完成额增长58.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下降38.5 %。工业投资增长149.2%;建安投资下降8.7%。商品房销售面积5.73万平方米,下降51.4%。
财政收支势头较好。1-2月,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9.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亿元,同比增长42.0%。
金融市场运行稳健。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51.05亿元,同比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264.57亿元,同比增长5.0%。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分行;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江城区财政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