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区)建设项目评估服务承办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三家机构按时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承办江城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区)建设项目评估服务工作。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服务报价、同类服务案例效果以及在行业内的资源优势等方面进行对比,确定阳江市南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受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江城区委区府大院会议中心商务局,邮编:529500;受理电话:0662-3529882;邮箱jcqswj@163.com。
阳江市江城区商务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