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注销失业登记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第二十四条,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等情形,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现对核准符合注销失业登记的29名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受理部门联系,逾期未联系的,将按规定注销失业登记。
受理部门:阳江市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瑞云、林心如
联系电话:0662-3100276/0662-3103858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