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阳江江城北山康复护理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阳江江城北山康复护理院因自身原因向我中心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为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2〕150号)和《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等有关规定约定,我中心决定从2025年4月9日起,与阳江江城北山康复护理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被解除定点医疗机构详情公布如下:
特此通告。
阳江市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