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滨江公园项目、空铁新城下穿广湛高铁市政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滨江公园项目、空铁新城下穿广湛高铁市政道路工程。该《方案》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于对《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滨江公园项目、空铁新城下穿广湛高铁市政道路工程)的批复 (阳自然资议字〔2025〕15号)
二、批准时间
2025年4月15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江城区南恩街道三江村、白沙街道大岗村、双捷镇坭湾村,共7个地块,总面积2.0403公顷。根据江城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8689公顷,其中耕地0.8070公顷(含水田0.3834公顷);建设用地0.1601公顷;未利用地0.0113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1.0473公顷,建设用地(含村庄建设用地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9026公顷,其他用地0.0904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方案》涉及的项目属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设施和城市道路用地,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0403公顷。落实地块涉及占用耕地0.8070公顷,不占用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占用的耕地将在用地报批阶段,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因此,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