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对2025年江城区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江城区政务服务大厅选取刻章服务商提供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对阳江市江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新开办的内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享受免费刻章服务企业必须在阳江市“一照通行”信息化平台上办理才能享受该项服务。系统将默认选择“免费印章”服务,若企业主动取消该服务,则视为放弃本次及后续免费刻章服务资格。
3.服务费用:预算总金额28万,结算单价59元/套,每月按实际刻制数量结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或预算金额使用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二、资格条件
服务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2025年1月1日前必须取得阳江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常经营,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2.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刻章效率和售后服务。
4.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三、服务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本通告第二条)的企业均可作为本次提供免费刻章服务的服务商,但参与的服务商需承诺在服务对象下单1个小时内按时保质完成印章刻制(包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共四枚),并送至江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的“一窗通取”窗口。
2.遵照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出现违规情况的,必须接受采购人纠正处理;出现违约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予以处理或解除合同,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送签约企业的违约失信情况。
3.自愿同意以政府核定价格(59元/套)作为刻制免费印章服务费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并签订服务合同,承诺服从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印章刻制时限的要求。
4.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产品要求
1.刻制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内容和质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和《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粤府办〔200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服务商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非因使用者人为因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年内由服务商负责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5日下午5:30前,要在报名截住时间前将报名所有材料送至本中心。报名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资格。(评审结束后报名所有材料不退回)。
六、确定服务商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组织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汇金大厦二楼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和电话:冯小姐,0662-3100129
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