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明建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泳妤诉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4]第786号),申请人周泳妤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0日工资共1750元。
因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曾庆东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