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阳江市百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8日受理的梁殷齐诉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终字[2024]566号),本委于2024年10月25日已作出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工资1107元。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冯晓东电话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