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平安普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阳江第一分公司:
本委受理吴家洛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4]第58号),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1、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工资共11340元;2、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积金共5852元;3、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社保金6440.28元;4、2021年9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N+1工资3240元。
因与你单位负责人许海玉无法联系,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