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阳江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18〕21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区人社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孵化基地进行审核,拟认定广东粤超鸿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广东粤超鸿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单位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62-3103858、3100276。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