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9日,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关于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港口工业园A区拓展区项目等七个项目)的批复》(阳自然资函字〔2022〕1373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为满足港口工业园A区拓展区项目、港口A区、港口B区、平岗农场留用地、玻璃项目、黄村罗屋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周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港口工业园A区拓展区项目等七个项目”)的用地需求,需对阳江市江城区现行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二、落实地块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共涉及27个落实地块,地块
编号为LS01-LS27,落实地块总面积为164.9333公顷,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北宿村、大魁村、东二村、河东西村、黄村村、廉村村、良朝村、平东村、石柱村、五羊村、元头村、周村村、广东省平岗农场。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占用现状耕地2.9067公顷(其中水田2.3225公顷、水浇地0.0790公顷、旱地0.5052公顷),将通过耕地储备指标交易落实补充水田面积2.3225公顷、耕地面积2.9067公顷、标准粮食产能41446.35公斤,由阳江市江城区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对规划期末阳江市江城区耕地保有量任务未造成影响。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平冈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拟在平冈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地地块面积为164.9333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四、批准时间
2022年9月19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所涉及的镇、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阳江市江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港
口工业园A区拓展区项目等七个项目)》成果图件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