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江城区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1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区4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0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万元。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0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万元。
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万元。
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支持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培育示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使用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人口数量、建设规模等因素确定项目补助标准,重点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社区服务、社会公益和残疾人事业等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的通知》(粤民函〔2014〕843号)文精神,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经核准,2021年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70.1万元,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1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0万元。
安排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设施设备建设、设备购置。
2.社会福利类项目3万元。
安排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万元用于支持阳江市江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建设。(阳财综〔2021〕48号)
3.社工志愿者福利类项目17.1万元。
(1)安排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9万元用于江城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点)开展为老服务运转经费。
(2)安排使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2万元用于江城区志愿者服务站点建设经费。
阳江市江城区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