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决策方案》已经江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示。
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4日
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决策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保护环境、推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办环资[2016]2851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均对垃圾、废弃物处理、利用提出了相关要求。其中,《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指出,“2020年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全省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60%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目前,阳江市建成四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全部为卫生填埋,分别是阳江市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阳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二期工程、阳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总设计规模达1600吨/日,实际处理规模为1890吨/日。其中,阳江市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的服务范围包括阳江市江城区、高新区、海陵区。据统计,2018年奕垌垃圾处理场日均垃圾处理量为889.32吨(设计规模为600吨/日),其中来源于江城区的生活垃圾量为737.26吨,约占83%,仅来源于江城区的垃圾量就远远超过其设计规模,使其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阳江市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是四个垃圾填埋场中设计规模最大的,但其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为了减轻其处理压力,一方面对其进行扩容,另一方面市区的部分垃圾临时运往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但扩容并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且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处理厂库容太小,市区仍然面临的“垃圾围城”的困境。此外,阳江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手段只有卫生填埋一种形式,处理技术单一,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而且也不符合国家提倡的清洁焚烧标准。
综上所述,随着阳江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日增,目前在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设施已不堪重负,且单一的垃圾填埋技术已不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工作要求,阳江市亟需建设新型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此情况下,阳江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建设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作为阳江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上了重点建设日程。该项目的启动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营造城市宜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要求的重要工程,同时能够推进阳江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
2、建设单位:阳江市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内容及规模
环境园项目用地面积约 350 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 1200 吨/日,配置 2 台 600 吨/日的焚烧炉,配套 25MW 的汽轮发电机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渗滤液零排放,该项目还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规模 100 吨/日,市政污泥处理规模 110 吨/日,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规模 400 吨/ 日,炉渣处理规模 240 吨/日,飞灰固化处理规模 36 吨/日,填埋处理能力 116 吨/日,形成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环保环境园。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焚烧主厂房,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厂,飞灰固化站,餐厨垃圾处理厂,市政污泥处理厂,建筑垃圾消纳场,污水处理站(垃圾渗滤液、生活及工业污水),填埋场等设施设备,环保教育区、管理中心、基 础设施等,以及厂区内场地全部配套工程和相关联的防护安全工程,还包括进厂道路工程、水库取水工程、市政供水工程、防洪泄洪及雨水排放工程、供配电及发电上网输变电工程、环保监测系统工程(含大气、水体、土壤、粉尘、出水水质等环保监测)和安全监控工程以及环境园建设需一并配套完成的设施、周边环境提升项目等。
4.投资规模
据初步测算,项目总投资约8.86亿元。
5、实施模式
根据《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的要求,本项目计划采用PPP模式实施。
6、项目选址
根据《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和《阳江市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1-2020)》,同时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区的垃圾转运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经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初步选择了3个备选厂址,分别是阳江市江城区沈岗垌厂址(厂址一)、阳江市江城区龙眼迳厂址(厂址二)、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草蓢村厂址(厂址三)。
厂址三与阳江市发展规划相矛盾,且涉及基本农田,因此剔除备选厂址三。厂址一和厂址二均涉及林地以及在生态严格控制区内,综合考虑与阳江市规划相符性及功能定位、耕地保护制度、经济技术指标、社会稳定性等多方因素,厂址一(沈岗垌选址)是本项目现有的最优选址方案。
三、政策合规性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
为保护环境、推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垃圾处理领域制定了很多政策。其中有:
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 [2016]227 号);
③《“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办环资[2016]2851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 号);
⑤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 号);
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
⑦《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⑨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 年)》的通知(阳府办〔2016〕14 号)。
政策主旨要求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沥液处理设置,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当前政策方向。
2、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提出“以全面实施为核心,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应用”。因此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四、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首先,项目变废为宝,将城市生活垃圾转变为人类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电力资源,产生电力及其他可出售产品,经济效益比较可观。其次,可持续发展要求不以牺牲环境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代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一个良好的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本项目实施将实现经济循环发展,促进阳江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效益。首先,项目建设可以极大程度上缓解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导致的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作以及垃圾围城态势,同时丰富了阳江市垃圾处理方式,有助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其次,相较于原有的垃圾填埋方式,本项目可大幅降低垃圾处理过程对水源、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节约日趋紧张的城市用地。再次,项目实施可以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环境效益。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在国际及国内都已经全面普及,技术非常成熟,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也越来越严格。项目采用高标准建设,设计合理可行的恶臭防治措施,且运营中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排出浓度在标准值以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建设将显著减少阳江市垃圾存量,改善和美化人居环境,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
五、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满足各级政府政策要求,符合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且有助于缓解阳江市垃圾围城的态势,丰富阳江市垃圾处理方式,项目建设非常有必要。项目建设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