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冠贤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物等没收情况的通告
2011年起,阳江市冠贤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位于江城区白沙街道石河村委会石河水库北侧一带的土地建设房屋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
2020年3月11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阳江市冠贤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位于江城区白沙街道石河村委会石河水库北侧一带109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幢和其他设施。
经政府同意,于2020年3月16日将上述没收的建筑物4幢和其他设施移交白沙街道办事处依法管理。
现将上述情况进行通告,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发现上述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有经营、建设等行为,欢迎致电我局。谢谢配合!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662-3103022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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