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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积极推进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
文章来源: 阳江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3-02 16: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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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使“僵尸企业”强制退出,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经去函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核实后,我局已对164户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立案批量吊销处理中。

  一、筛选梳理,逐户核查。通过查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筛选梳理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单,确定为清理对象,再进一步摸清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情况和经营情况,做到逐户核查,逐户登记,确保数据全面准确,为分类处理奠定良好基础。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程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提示性公告。同时,各市场监管所进行实地核查取证。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清理的企业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证据固定工作,减少履职风险。另一方面,我局去函税务部门协助调查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是否纳税,并以税务部门的复函作为企业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力证据。

  三、区分情况,分类处理。针对正在经营、因不知晓年报政策的企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责令限期补报年报;对核查发现的已处于停(歇)业或未开业状态,且经营者未失联但无继续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引导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将其按程序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依法转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强化宣传引导,在实地核查及日常监管巡查时,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宣传解释核查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意义,争取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诚信规范守法经营。在清查中,主动延伸服务,对发现的未年报企业,及时指导完成年报公示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进一步减少未年报市场主体基数,提高登记数据质量和企业年报公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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