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格格优品母婴用品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文章来源: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时间: 2021-08-27 17:18:24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格格优品母婴用品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阳市监处罚字[2021]3002号 |
违法依据 |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识进口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和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及备案文号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1(万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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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30 | 执法主体名称 |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1、没收被扣押的进口化妆品“CEMOY”4盒;2、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