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性质、政府工作任务的变化等情况,继续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梳理,及时提请区政府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补充完善本目录。
二、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提请区政府列入本目录。
三、凡纳入本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举行听证,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集体审议。
四、本目录施行期间,国家和省对听证事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区政府调整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