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我办在充分征求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印发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江府〔2017〕15号),共规范清理了9个区直部门的25项中介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一)不再要求审批对象提供有关材料,直接取消的5项;(二)不再要求审批对象提供有关材料,改由审批部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的6项;(三)保留该中介服务事项,但审批部门不得指定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的14项。
根据《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34号)、《阳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单的通知》(阳机编办发〔2017)77号)文件,我办梳理了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已形成初稿。初稿中涉及16个区直部门、2个市驻江城单位,总计共54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待清单审定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并且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过程中,一律不得在审批材料和审批条件提出相关中介服务要求。
2018年2月23日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印发了《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职转发(2018)1号)。同日,省编办召开全省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为配合省做好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筹备工作,按照市编办的要求,中介服务事项收集梳理范围扩展到区直部门所有权责清单审批涉及到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