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审计整改落实“下半篇文章”。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433”工作安排和区委“1338”工作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各部门、镇(街)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市、区审计整改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力推进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指导督促各部门、镇(街)抓好审计整改。
(二)持续跟踪督查,提升整改质效。区审计局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聚焦重点,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真实、完整。按照问题的类型、金额大小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以不同方式推动审计整改,对能立行立改问题,督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严格核查整改结果,确保审计整改真实、完整。
(三)加强贯通协作,凝聚整改合力。建立由政府牵头,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促进整改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增强监督合力。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促进领导干部化压力为动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共查出136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103个、11个、22个。截至2024年1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93个(占90.29%)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加快整改速度;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3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有3个已整改到位,其余问题已制订整改措施和计划。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36个,99个已整改到位,37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查出问题方面
(1)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个,1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已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未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今后将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及时与上级沟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依据上级提前告知的预计数编报预算,纳入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持续整改。
(2)部分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1个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无预算支出4956.80万元。已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核销1310.1万元,追回核销2500万元,使用2023年存量回收资金核销1146.7万元。二是2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33万元。2个单位目前正等待法院的裁定书及强制执行后再上缴,持续整改。三是未及时收回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195.15万元。已通过存量回收方式统筹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107万元,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分阶段整改。四是违规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利息收入32.25万元上缴国库。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分阶段整改。
(3)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2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未及时拨付2022年上级专项资金14093.87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缺,持续整改。二是将风险基金专户存量资金230万元收回区财政局预算内账户。由于财政资金紧缺,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分阶段整改。三是68个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编写告知书。相关单位已编写告知书。四是有17笔直接支付资金249.74万元未严格执行资金清算管理。已严格落实与代理银行签订的服务合同,按时办理清算业务。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2个部门未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开设资金专户进行专户核算。已将债券资金转入专户核算;二是9个部门单位违规开设共管账户,虚列专项债券支出23,342.89万元。9个部门已撤销所有共管账户,并将债券资金存回项目单位专户。三是6个部门的专项债券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6个部门已撤销所有共管账户。四是区卫生健康局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存在资金流失风险。存款利息已缴回区财政局。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查出问题方面
(1)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2个,10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部门预算未细化。已细化2024年部门预算。二是1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14个项目共21,002.95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相关部门目前已拨付资金13万元,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将加快资金使用,持续整改;1家所属单位目前已完成支出18,904万元,下步将继续督促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支出完成率,持续整改;三是2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21.02万元。已安排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四是2个部门利息收入1.3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已将银行利息上缴财政。五是1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未履行支出手续。已及时核算支出,加强内控管理,并按规定取得发票。
(2)“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3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部门超预算支出差旅费4.01万元。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二是1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未对8辆公务用车进行单车核算。对8辆公务用车已实行单车核算。三是1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71万元。已告知并督促该部门按实际情况录入科目,整改中。
(3)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5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有2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等问题。已按规定专款专用,对各个项目资金已进行明细核算;关于养老保险费挪作他用问题,将逐步补缴养老保险费,分阶段整改;1家所属单位因项目数量较多,且因历史原因存在一个账户存储多个项目资金的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整改中。
(4)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2个已整改到位,4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有2个部门及2家所属单位存在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其中1个部门已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进行调账;1个部门因涉及时间久远、资产繁杂,正在整理固定资产并草拟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整改中;2家所属单位正在盘点、登记固定资产,整改中。
(5)内部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个,均正在持续推进整改,有1个部门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内部审计制度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相关部门正了解相关流程与操作方法,将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整改中。
3.镇(街)财政管理查出问题方面
(1)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5个,12个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2个(镇)街道11个项目共448.27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1个镇已支出项目资金3.67万元,将继续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持续整改;1个街道已逐步补发资金5.4万元、使用资金9.34万元,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持续整改。二是2个(镇)街道及1家所属财政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共40.65万元。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执行。三是1个(镇)街道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61万元。已收回出租收入0.3万元,分阶段整改。四是2个(镇)街道及2家所属村委会(社区)部分支出未履行支出手续、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库存现金超限额等。已完善相关支出审批手续、已按规定取得发票,加强资金管理。
(2)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3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镇)街道3个项目结余资金208.15万元未统筹回收。将继续加快推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分阶段整改。二是2个(镇)街道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76.88万元。1个镇已督促承包方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竣工验收,分阶段整改;1个街道相关工程已完成财审结算并已支付全部工程款。三是1个(镇)街道8个工程项目未按项目明细核算、工程资料未归档留存。已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并归档留存工程资料。
(3)内部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有2个(镇)街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内部审计制度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已按规定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内部审计制度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审计方面
1.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查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1个,已整改到位。未严格执行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已减免相关租金。
2.“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垦造水田项目查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均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未按要求支付激励管护、租地和指标费用118万元。相关部门正在按相关程序加快办理中,持续整改。二是12个项目结算审核进展较慢,影响了资金到位拨付。相关部门将继续催促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尽快补充完善12个项目相关资料,加快资金拨付,持续整改。
3.阳江市违法用地查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均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2013年至2021年6月期间仍有621宗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已积极协调完善用地报批手续、拆除复耕复绿,将继续督促责任单位加速整改,尽快消除土地的违法状态,持续整改。二是2013年以来江城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共3790宗。对历史形成的农村一户一宅进行登记,下一步将对完成登记和整改的逐一销号,消除违法状态,持续整改。
4.政府公共投资查出问题方面
(1)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2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25.28万元、设计费8.96万元。已扣减2个工程项目款和设计费。二是1个工程项目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02万元。已将该公务用车运行费调出。三是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支付监理费4.46万元。该工程项目已按规定支付监理费。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3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通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条例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持续整改。二是1个工程项目概算编制重复委托,浪费财政资金3.66万元。已收回重复委托的概算编制费。三是1个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已通知相关单位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分阶段整改。四是尚有1个已完工结算工程项目未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该工程项目已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三)民生项目审计方面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方面的问题
应整改问题1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区财政局仍未发放特岗全科医生2019年至2021年补助金209.67万元。由于资金调度困难,将逐步安排资金拨付,持续整改。
2.残疾人补助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
(1)资金的使用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个,1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占用项目资金20.38万元。已完善相关手续及资料,归垫部分资金,剩余资金待区财政资金结算后调整归垫,持续整改。二是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日常工作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补贴7.49万元。已完善相关手续及资料,归垫有关资金,完成整改。三是16个项目资金67.55万元闲置二年以上。已在项目资金中支出12.08万元,因2016年10月山东法院划走单位资金,导致部分专款无法上缴财政,持续整改。
(2)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为22名残疾人重复发放同类型辅具。二是31名残疾人改造残疾类别与残疾人证件不符。三是为24名已死亡残疾人继续购买意外伤害险。上述3个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不重复发放同类型辅具;已在更改残疾证类别和遗失残疾证更换新证及时更新数据;已按注销火化后的全区残疾人名单购买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1.部分生态环境隐患风险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有5宗面积7.05亩违法用地仍未查处整改,有1宗面积1.6亩违法用地显示已完成整改,但仍有部分建筑物及硬底化尚未拆除。二是工业区内有1家公司存在污水溢出外排现象。三是在距离漠阳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有2家养殖场存在饲养大量家禽的情况。四是2个河湖“四乱”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治。上述4个问题,相关部门已拆除违法建筑并已复绿;有关企业已通过加高污水收集池整改;已对涉及的养殖场进行拆除、恢复原貌,并销号。
2.部分河长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未建立河长制考核和评价体系,也未按规定对村(居)级河长进行考核和评价。二是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上述2个问题,相关街道已重新制定河长制工作及考核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文件工作要求执行。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方面
1.改革发展落实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3个,10个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2个部门未落实上级有关制度。对于优先招聘人数未达标问题,目前已招聘退役军人1名,招聘人员短期无法完成,持续整改;未按标准发放上级补助资金问题,已按照规定发放补助资金;价格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已成立了价格审议委员会,完善了价格管理机制。二是2个部门及1个街道未严格履行有关工作要求。已按要求完善价格、成本监审卷宗并存档;相关部门继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整改;已规范废水排放,园区3间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已申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出成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电镀基地控规调整已通过区批准,持续整改;相关街道文化室及公厕项目已通水通电并投入使用。三是1个部门及1个街道未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已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3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部门及1个街道10项专项资金171.90万元未发挥效益。1个部门已将专项资金124.50万元用于军休人员工资、日常慰问、医疗补助等方面;1个街道已全部拨付专项资金47.40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使用资金15.06万元。相关部门将不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资金分月逐步调整返回该专户,持续整改。
3.“三公”经费管理不合规及违规发放补贴补助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1家所属企业无依据报销下乡误餐费和发放加班补助12.77万元。已完善相关下乡误餐及加班的申请审批手续。二是2个部门无公函接待、接待清单不详实2.22万元。已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三是2个部门违规使用现金支付接待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经费27.29万元。已按规定采取汇款或公务卡结算方式进行支付相关费用。四是1个部门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已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4.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3个部门及1个街道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个项目25.75万元。已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二是2个部门及1家所属企业未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29.06万元。已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5.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5个,3个已整改到位,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一是1个部门及1家所属企业的3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金。1家所属企业已结转至固定资产;1个部门已委托公司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待审核通过后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工作,整改中。二是1个部门的2个工程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相关部门已委托公司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准备将相关工程材料送区财政局审核,整改中。三是1个部门的2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工期完工。相关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四是1个街道扶贫项目资产34.24万元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扶贫项目已全部确权登记。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还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其中要求立行立改问题10个,分阶段整改8个,持续整改19个。
(一)部分问题的整改需要通过财力改善分步推进整改。如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将风险基金专户存量资金收回区财政局预算内账户等问题,由于我区地方财力不足,需要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并逐步消化解决。
(二)部分问题的整改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整改。如无预算支出、未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等问题,需要不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三)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统筹多方力量配合推进整改。如未按要求支付激励管护、租地和指标费用、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等问题,需加强政策支持和相关部门的指导、沟通协调和配合协作有序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