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李仕鹏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多次对审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审计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加大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促进整改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增强监督合力。各镇(街道)、部门落实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跟踪督促整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既“查病”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将整改监督纳入审计重点工作,强化整改监督常态化,加大整改督促力度。各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问题作出细化措施、紧跟进度。对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要求持续要求整改的问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我区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督查范围,将审计整改事项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加强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整改的重视力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指导开展整改工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共查出142个问题,截至2022年12月,已整改到位119个,整改到位率83.8%。已整改问题金额2.27亿元,其中:通过采取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方式整改185.62万元、通过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方式整改2415.44万元、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资金方式整改882.23万元、通过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整改1.92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23个问题,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采取不同措施推进整改,加快进度落实,持续加强规范治理。通过整改,推动了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相关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了财经纪律和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江城区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预算编制不细化、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预算调整和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将专项经费细化到具体项目;已按年初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批复进行整改。
(2)对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已使用存量资金消化1.07亿元,通过预算安排消化4243.99万元,剩余3.74亿元将通过逐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和盘活的存量资金消化挂账,问题整改中;今后按照项目的使用进度进行拨付,对于超过两年结转结余未使用的项目资金,按照存量回收的文件规定进行回收,问题整改中。
(3)对全面预算绩效未执行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安排2022年新增重点项目预算时,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已出台《江城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阳江市江城区区级财政资金“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4)对财政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拨付银岭体育公园工程款28.66万元,尚有341.95万元未拨付,计划2019年文化事业建设费指标本年内用于该项目相关支出;已追缴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退费4.2万元,但仍有14个单位未按时清退;已拨付2020年和2021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资金274.29万元,剩余75.31万元尚未拨付,下步将继续筹措资金,加快完成支出进度;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5)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归还到区教育局;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实际的工程进度支付款项;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东侧扩展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和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分别支出债券资金7729.18万元、1836.22万元,支出比例分别为77.29%、34.65%,问题整改中;区人民医院已落实工程审批制度,在国债资金支付审批表上注明审批时间,负责人签名。
2.关于江城区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商务局已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区卫健局已加强预算管理,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区教育局已按预算管理规定支出费用,并已及时登记公车使用系统及用车信息记录。
(2)对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卫健局已将预算项目结余结转资金上缴财政25.04万元,余下40.83万元未上缴,问题整改中;区卫健局由于经费紧缺未能将历年社会抚养费8.17万元上缴区财政,将压缩开支,按规定逐步归还非税收入并上缴财政,问题未整改;区教育局已将非税收入1.65万元上缴区财政局。
(3)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健局、区妇联分别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1万元、2.89万元,未归还的项目资金将逐步归还,问题整改中;区商务局已按规定报销开支和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费开支已及时报账;区统计局、区妇联已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按规定划转资金;区人民医院已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费489.91万元登记入账。
(4)对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统计局已完善财务手续,加强实物管理;区教育局已严格落实物品管理,完善相关报销手续,并已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支出凭证必须附有支出内容的原始单据;区商务局对三方询价的支出项目,已严格按政府采购或三方询价程序执行;区委党校、区妇联已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统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及下属11个单位等已补录固定资产账共339.79万元。
3.对镇(街)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白沙街道:
一是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白沙街道已终止两个移动电话套餐项目服务;已杜绝无公函、接待清单的接待费支出和无加班人员名单、加班事由的加班误餐费的支出。
二是对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白沙街道已完善采购物资的验收、签领和台账登记手续;对于未取得劳务发票的劳务费不给予支付;已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支付运输费、购买办公用品和日用品等已全部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已加强对债务单位或债务人的催收工作,及时清理长期往来款。
(2)南恩街道:
一是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南恩街道已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拨付;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按规定划转资金。
二是对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南恩街道已加强资金管理;已完善财务手续,加强实物管理;已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对发放实物做到有发放明细清单;已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采购人及验收人岗位分离;已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对“家电惠民”政策落实审计的问题。区商务局已按规定多渠道、多种类开展宣传工作;今后积极组织指导参与企业、经销商和销售网点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2.对城区养老机构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的问题。(1)区民政局已落实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制度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落户探访;已按季度定期开展巡防工作,及时了解我区8位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情况;已指导市区北山养老院、春蕾老人公寓、厚福颐养院等3家养老机构重新办理备案工作。(2)区卫健局已督促阳江春蕾护理院、阳江银岭医院、阳江金郊康复护理院等3家医疗机构办理校验手续,并均已补办。
3.对2021年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的问题。(1)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直达资金。(2)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已开展部署中央渔业发展补助直达资金支出前期准备的工作,问题整改中。(3)区财政局已拨付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直达资金186.24万元,尚有342.40万元未支付,下一步将与区政府、区教育三方协调,及时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问题整改中。
4.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的问题。(1)区乡村振兴局已组织核查并修正重复上报的资产数量和金额,并已做好定期返贫监测追踪监测维护工作。(2)我区已组织核查并修正资产类别,将公益性修改为经营性资产;已制定了《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动态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阳江市江城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区卫健局现已向区政府申请解决8间村级卫生站建设资金,并督促各镇(街道)协调落实建设用地,剩下10间村卫生站等待选址后建设,问题整改中。(4)工程施工方已退回“民生饮水工程”款2.8万元给中洲街道办。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江城区2019年至2021年6月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使用审计的问题。(1)一是区教育局将继续与区财政局协调,督促尽快拨付四中拆建围墙工程项目应拨未拨资金19.71万元,问题整改中。二是城郊学校校舍卫生间等维修工程已拨付完毕。(2)区教育局已强调各个中小学今后工程建设项目一定要依法依规推进,目前没有再出现无办理施工许可证行为,也没有再出现无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手续的行为。(3)两个项目工程结算书等资料均已送至区财政局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并已审定。
2.对政府公共投资审计的问题。(1)施工单位已将多计工程款10.42万元上缴区财政局;施工单位已同意扣减多计工程价款13.78万元,结算已完成;区河道提防管护中心已按审定价结算监理费和设计费;监理公司已将多计监理费3.62万元退回市环保园管委会;阳江市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退款多计的1万元给市环保园管委会。(2)区河道提防管护中心督促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已将多计招标代理费2.92万元上缴区财政局。(3)区河道提防管护中心已完成青冲河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环保西路工程目前已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初稿,待交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市环保园管委会将进行固定资产移交管理工作,问题整改中。(4)市环保园管委会已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并已按图纸施工。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1.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1)区档案馆已完善档案安全制度。(2)区文体局已召开区图书馆达标工作会议,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评估定级工作,问题整改中;区农业农村局将加紧协调区财政局争取下拨经费,待经费到位后立即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问题整改中;城北街道已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配合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3)区民政局已追缴回多发放的救助资金3.35万元;区文体局对约束性资金已按文件规定进行合理合规使用;区农业农村局已根据省、市的相关规定开展“5大行动”相关工作;埠场镇配套污水管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约2.3公里;双捷镇配套污水管网已建成约3.79公里并投入使用2.4公里;岗列街道已与各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压实自身责任。
2.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严谨的问题。城北街道、区档案馆、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和区司法局等5个单位已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经济支出需经集体会议讨论。
3.对廉政建设监管不力的问题。(1)相关人员已将多报销差旅住宿费1.61万元退回岗列街道;区司法局已按规定调整相关科目支出,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的支出程序、手续。(2)城北街道已不再以现金方式支付派出所工作经费;岗列街道、区司法局、区档案馆等3个单位已使用公务卡结算和转账方式支付经费。(3)区司法局、区文体局已完善公务接待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制度,按规定做好接待用餐工作。(4)区档案馆、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住建局等4个单位已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一车一档,公务车费用已实行单车核算。(5)区文体局已与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协议,终止了移动电话套餐协议。
4.对资金使用管理环节薄弱的问题。(1)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局计划向区政府、区财政申请,待资金到位后归还占用的专项资金,问题整改中。(2)岗列街道已将租金收入141.39万元上缴区财政局。(3)区档案馆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对档案大楼进行验收,尽快形成资金支出,问题整改中;区农业农村局已支出8个项目专项资金39.05万元,剩余项目待区财政局返拔资金到位后完成整改,问题整改中;由于资金仍保留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待资金划转到位后将存量资金上缴区财政局,问题整改中。(4)岗列街道、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和区住建局等5个单位,已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区财政局已支付了城北街道9个社区体育公园的预算编制费及设计费共7.28万元;岗列街道已支付勘测设计费1.15万元、监理费0.45万元及相关工程结算价余款4.47万元。(2)区档案馆现已完成工程相关资料;区民政局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区司法局已严格按照工程的施工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3)区水务局已完成6个自主发包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已建立工程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4)区水务局已完成了城西街道徐大寨水闸重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并将该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区档案馆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暂未结转固定资产,区档案馆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对档案大楼进行验收,问题整改中。
6.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的问题。(1)岗列街道已与各村委会签订相关河长责任书,把河长制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责任范围和分工;城北街道已对辖区内所有河道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2)岗列街道已责令两处生猪养殖场进行整改,该两处生猪养殖场已停止养殖;城北街道已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何东村污水生化处理池实施竣工验收。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对此审计机关认真全面听取相关镇街、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一)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整改。如无预算支出、未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等问题,需要不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二)部分问题需要通过财力改善分步推进整改。如挤占上级专项资金问题,由于我区地方财力不足,导致部分刚性支出未能在预算中安排,需要逐步消化解决。
(三)部分问题需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推进整改。如中央渔业发展补助直达资金尚未使用的问题,导致资金结存闲置,有关政策措施推进缓慢,需根据上级出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工作。
(四)部分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整改。如,有关单位未上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退费问题,导致催缴退还工作难,需有关单位共同配合按要求退还,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五)部分问题需要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工程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债券资金支出率低、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直达资金未支付、未完成村级卫生站建设任务等问题,受前期工作不到位、外部环境及建设用地少、项目资金无纳入预算等因素影响,导致施工进度缓慢,选址和筹集资金难。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协调落实建设用地,争取建设资金等推进工作。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镇街和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限推进整改,及时跟踪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强化部门合作,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推动标本兼治。三是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
下一步,区审计局要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强化与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对整改问题不落实、拒绝或推诿整改的责任单位要追责问责,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堵塞漏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