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阳江市江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丽愉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江城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要做到“三个加大”、“四个促进”重要要求和中央“六稳”要求,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财政运行整体情况,加大对党中央、省委和区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较好地完成预算工作任务,2019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8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2500万元的107.25%,税收收入37363万元,占比81.97%。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优化整合财政资金支出,为民生等重点领域提供财力保障,2019年区社保和就业支出、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50.20%、12.13%、99.61%。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较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56条问题,已整改到位42条,整改完成率75%;整改问题金额113062.57万元(其中: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13500.78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41843.07万元,规范会计核算资金71.26万元,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57647.4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1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但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门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一)江城区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关注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财政资金审批规范性、重点支出预算及政策执行等情况,据江城区财政决算报表(草案)反映,2019年江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5395万元,总支出262089万元,年终结转13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74万元,支出52942万元,年终结转223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没有将由区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单独编制;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将2018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7714.14万元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545.71万元全额编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区财政2019年预算安排预备费未达到配置比例。
2、区财政没有书面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仅口头汇报征求意见。
3、区财政无预算支出17312.85万元。
4、区财政未及时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694.16万元及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3653.26万元;江城区一般性支出未能按省政府不低于5%比例的要求压减。
5、江城区新增暂付性款项累计额超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达到6.18%。
(二)江城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首次组织了对全区60个一级部门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管理不合规。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区财政局等6个单位的银行利息等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万元。
2、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区民政局、环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奕垌管委会等3个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共9.67万元。
3、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改局4台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没有实行单车核算。
4、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政务数据管理局挪用专项资金支付接待餐费和误餐费1.51万元;超范围发放干部职工交通补助0.18万元。二是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4个单位部分支出没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涉及金额1.9万元;三是区接待办、区信访局等25个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直接转账或提现再存入到本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1053.73万元;四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月末库存现金超限额,部分月份达万元以上;五是区司法局、环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等2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33万元。
5、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区委政法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等12个部门单位没有使用“单位集中财务管理财政”系统进行财务核算;银岭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委党校等8个单位使用该系统,但未能完整登记全年会计账务;二是区民政局会计核算没有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当年会计核算只采用财务会计核算,没有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三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通信费、社保、职业年金等支出,相关凭据上都没有经办人员签名;四是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物管理不规范,购置办公用品等物品没有验收和进出库记录;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购入通信设备0.9万元没有明细。
6、资金支出程序不完善。一是区统计局的办公室翻新工程结算没有经财政审核,涉及金额5万元;二是区商务局未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19年区省级电子商务推动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比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迟224天。
7、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民政局等2个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7万元;二是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不规范,直接抵减固定资产原值,导致会计账上固定资产原值减少8万元。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城东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城南、城西、城北、岗列等7个(镇)街道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管理不合规。城东街道、双捷镇政府银行存款利息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7.4万元。
2、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城东街道没有接待公函和清单支出餐费8.68万元,征地项目交通补贴支出手续不合规46.17万元。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城东街道违规挪用专项资金支付工作经费4.1万元;二是城东街道超限额使用现金19.1万元;三是城南街道将零余额账户资金直接转账或提现再存入到本单位基本户,涉及金额18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城南街道、埠场镇政府等7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一车一档”未建立或未完善。
5、没有实行政府采购。城东街道购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办公设备1.85万元,没有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6、资产管理不到位。双捷镇政府增加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7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一年以来主要实施了3大部分审计:一是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二是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三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审计。
(一)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
区财政未及时拨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719.70万元。
(二)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审计
一是学前教育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474万元;二是区教育局未建立健全相应协调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审计
一是区财政未及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二是区财政未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三是涉农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12月末,已拨付使用343.32 万元,结余3670.0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进度仅占到位总资金量的8.55%。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跟踪审计、污染防治审计。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2019年度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抽查了5个项目,涉及债券金额19100万元。一是2019年度江城区尚未制定涉及债券项目选定、资金分配、考核问责、监督制约本级债券管理体制、机制、制度配套文件;二是截至2020年3月末,仍有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15001万元未实际使用,影响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区财政2项扶贫资金67万元,滞留超过1年才拨付至镇、村;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闲置超1年金额55.42万元。
(三)污染防治审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中小河流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结果表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中小河流污染治理工作,推动河流治理全面见效,审计发现问题是:一是江城区1个镇82.46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流,污水处理覆盖率未达标;二是双捷镇镇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实施推进缓慢,未能按省要求计划时间开工或建成运行;三是埠场镇、双捷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实施时间不同步,分别闲置2年2个月、1年1个月,造成141.96万元投资未能及时发挥效益;四是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接入率低,仅为57.38%,导致增加污水处理成本和增加污水处理费。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落实“稳就业”政策方面
组织了对全区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申请稳岗补贴的1间企业未与用工企业签订返还协议,补贴资金未落到实处,涉及金额13.70万元。二是我区2间就业见习基地从2017年起未接收就业见习人员,未能有效地发挥就业见习基地的效用。三是扩大创业租金补贴的发放范围,造成对申请时间超过3年的申请人发放补贴0.4万元。
(二)落实“稳预期”政策方面
组织对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落实中央及省关于稳预期的决策部署,清欠账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医疗系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我区有5间镇级(街道)医疗卫生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667.35万元。
2、双捷镇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和验收入库不规范。一是大部分药品、耗材未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二是线下药品、耗材采购未签订合同;三是未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落地审计情况
(一)2018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在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了大量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有3人同时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多发救助金合计0.15万元;二是有25人同时享受残疾补贴和特困供养救助,多发放残疾补贴0.50万元;三是有3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民政部门仍对其发放低保救助,多发放救助资金3.35万元;四是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领取救助,其中20人已满16岁未满60岁,且没有残疾的人员领取特困人员救助17.14万元、4户11人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人员领取低保救助6.60万元、24户不符合救助标准仍得到低保救助;五是区民政局未按规定对困难人员的收入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及对救助资格进行复核;六是区民政局未按要求及时使用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仍按手工名册发放低保、特困待遇。
(二)江城区初中阶段教育均衡化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为教育均衡化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办学校教学管理不到位,包括公办学校常规教学管理不到位和7所公办学校一些教师教学常规工作不符合要求;二是区教育局只对各学校富余教师分流到其他学校或小学,未能按规定对教师进行轮岗,未能在各校间均衡配置;三是义务教育标准化不符合规定,包括城东学校未按标准配置计算机教室、7所公办学校均没有按要求开设实验课。
(三)重点项目审计情况。组织对阳江市环保工业园市政道路及外排管、江城区双捷镇草朗水库灌区改造、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勒竹围村排水渠等4个工程项目结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工程基本能按要求施工,施工相关资料基本齐全,工程经建设、承建、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15.08万元;二是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多计勘察设计费3.38万元;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包括阳江市环保工业园市政道路及外排管项目增加工程及设计变更的预算未报财政审核且现场签证未报财政确认、江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管理费支出9.97万元不规范及购置2.72万元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固定资产账等问题。
(四)乡村振兴跟踪审计。区财政局以前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闲置超1年,涉及金额50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约束力度有待增强。我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保”支出压力较大,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的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如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健全等,导致一些政策实施效果不明显,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科学规范性,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真实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和执行结果。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保障,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切实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三)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社保、教育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考核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的整合优化。
(四)积极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提高债券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加强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和重大项目落地,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审计局派出6个审计组、10名审计人员,组织对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审计了财政资金1182万元、捐赠资金220.57万元,对专项再贷款资金500万元逐笔逐项进行核查,延伸审计了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区卫生健康局等21个部门和阳江海纳水产有限公司1家企业,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紧紧围绕中央的决定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障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通过审计督促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对防控资金的收支进行会计核算,促进区红十字会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推动区慈善会规范了社会捐赠物资管理。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江城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