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对我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专项审计的《审计报告》(阳审固报[2017]13号)客观反映了我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区开展整改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见。我区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江城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任务分解完成方面整改情况。我区2012年至2015年度共实施8宗高标准农田项目,截止审计时止,实际完工6宗,2宗项目未完成,完成率为75%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其中:(1)2012年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工程复核和验收工作;(2)江城区2013年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3个(双捷镇、白沙街道、埠场镇各1个),已核发验收意见函及验收确认函;(3)江城区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2个,已进行区级初步验收工作,并已提交申请竣工验收请示。市相关部门审核后认为相关资料不齐全,并出具了的竣工验收资料补充意见。相关单位已按照该补充意见将资料补充完善,并再次向市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竣工验收请示。目前,市相关部门正在审核相关资料,准备组织市级验收工作。(4)江城区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2宗,已于今年3月份竣工。下一步,相关单位将加快完成验收相关资料,尽快组织项目单项验收。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2宗工程竣工实物与设计方案、竣工图不符,工程验收把关不严整改情况。(1)2013年白沙街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分水闸与渠道的竣工实物与竣工图不符”的问题,我区要求白沙街道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返工重建。施工单位按设计图拆除了旧水陂,建成一座中间2个闸墩分3孔的硂结构分水闸,另外2座分水闸也按设计图纸进行重建,经江城国土分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查,该项目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整改后的竣工实物与竣工图纸一致。(2)埠场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部分涵洞等竣工实物与设计方案、竣工图不符问题。我区责令区农业局会同埠场镇政府对竣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鉴定及复核。经安全鉴定及复核,结合当地土地现貌,现状涵管不影响排水效果,待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后,重新结算。
2.6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整改情况。(1)2013年度白沙街道高标准农田项目沙陂分水闸等3座分水闸的结构及规格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相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已按设计图纸要求重建,整改后的竣工实物与竣工图纸一致。(2)2013年埠场高标准农田项目涵洞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经安全鉴定及复核,结合当地土地现貌,现状涵管不影响排水效果,目前正在完善设计变更手续。(3)2013年白沙高标准农田项目渠道(支渠Ⅱ—1—1)长236米,现场无硂压顶,沟渠无分缝处理”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每30延米设置一根拉杆,沟渠作分缝处理,整改后竣工实物与竣工图纸一致。“项目渠道(支渠Ⅱ—2—6)长327米,沟渠无分缝处理”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沟渠作分缝处理,整改后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2013年双捷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新修水陂-1的闸槽实际过水断面宽为0.36m,深0.3m,与设计要求不相符,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水陂面两侧是农户耕作的主要通道,为方便农户的生产和不影响水陂的使用功能,经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同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水陂-1闸槽竣工图,整改后竣工实物现与竣工图纸一致。(5)埠场镇2014年项目“新修涵洞-24、涵洞-25的规格及结构与设计图纸不相符”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这两个涵洞已拆除,按设计图纸进行重建施工,整改后实物与施工图纸一致。(6)2015年双捷镇乐安村等四条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已施工完成的3条斗渠(III-4-6、III-4-7、III-4-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缝处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对3条(III-4-6、III-4-7、III-4-8)沟渠作分缝处理,整改后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3.1宗工程质量检测资料不全,质量控制不严整改情况。2013年白沙街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单位未能提供钢筋、砂浆等材料的检测报告,工程的砂浆、钢筋未经检测使用问题我区已责令白沙街道致函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的检测报告。
4.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监理单位存在将不按图施工的工程作为合格工程同意验收,并完成相关验收手续以及未采取相应质量控制措施等履职不到位问题。我区责令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整改纠正,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并要求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监理单位失职的相关责任。
5.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问题整改情况。2015年双捷镇乐安村等四条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有排渠一条约650m,施工方对该排渠重新整治完成三面光砌石作为增加工程,设计无该排渠建设内容,项目法人未按规定履行设计变更报批程序的问题已整改,完善了项目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6.3个项目的复核工作未按合同要求实施问题。广州兴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实施2013年埠场、双捷、白沙3宗高标准农田项目复核问题。我区责令埠场、双捷、白沙三个镇针对复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致函广州兴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追究相关责任。
7.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深度不足问题。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设计深度不足问题,年度计划安排实施后,各项目出现大量设计变更问题。我区今后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项目设计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大量设计变更问题的出现。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下拨业主管理费23.13万元问题。我区2012年-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开工项目共8个,应拨付业主管理费共130.09万元,截止审计时止,我区财政局已下拨6个项目业主管理费106.96万元,还有2个项目业务管理费23.13万元未下拨问题我区已责令区财政局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2012]490号)的规定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拨付业主管理费。
2.业务管理费7.82万元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及违规列支维稳经费6.56万元问题。双捷镇存在业主管理费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和违规列支维稳经费的问题我区责令双捷镇按整改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财经制度的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和使用,确保业主管理费的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财经制度规定。
3.未及时清理业务管理结余资金22.11万元整改情况。区农业局未及时清理业务管理结余资金22.11万元由于4月份区农业局的基本账户被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冻结了80万资金,其中包括该笔业主管理费22.11万元,暂时未能清理结余资金。区农业局争取在阳东区人民法院撤销冻结后将该笔业主管理费退回区财政。
(四)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工程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我区责令相关镇(街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制度,落实相关村委会的管护责任,加强镇(街道)、村的工程设施巡查维护,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发挥最大和长期效益。
二、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够主动、业务不熟悉等原因,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复核工作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双捷镇业务管理费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及违规列支维稳经费、相关项目资料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报告市审计局。区政府将对整改措施不力和整改效果不好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进一步项目管理。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监管、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严格规范项目施工验收工作,落实好工程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发挥长期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