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基金会是2010年成立的地方性私募基金会,关注领域为扶贫助困,教育,医疗救助等,业务范围是接受政府和其他组织的捐赠;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就医、就学和基本生活。
该基金会于2011年初取得免税资格的认定,免税资格期限届满后,因基金会无人打理,并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因此丧失了免税资格。
因该基金会长期无人打理,亦未开展任何公益项目,为保证基金会的存续,理事长指示财务人员虚构财务报表,并在2016年度的年检中提交了虚假的财务审计报告。
2017年10月,在某省民政厅开展的2017年度省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中,某基金会被查出在年检中虚报财务审计报告,随后,该基金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
1.基金会虚报财务审计报告的后果是什么?
小易说,公益行业有人敢做虚假财务报告?轻则撤销登记,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也会受到政府部门通报,单位5000-100000元之间的罚款,直接责任人会受到3000-50000元之间的罚款。
专家点评
基金会提供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的,轻则撤销登记,重则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基金会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障其真实和完整。
基金会在年检时应提交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依据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作出,不得弄虚作假。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基金会免税资格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小易说,要想取得免税资格,你得依法登记、从事公益活动,同时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投入人对财产不保留权利、工作人员工资必须合理合法,吧啦吧啦,还是看看专家咋说。
专家点评
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3.免税资格的期限是多久?
小易说,免税资格当然不是长期有效咯,据规定只有5年有效,需要延长应该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否则自动失效。
专家点评
基金会依法取得的免税资格并不是长期有效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第四条的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
如需延长有效期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4.基金会取得了免税资格后所有的收入都免税吗?
小易说,有了免税资格也不是所有收入都免税,只有捐赠收入、会费、存款利息、政府补助等享受免税,其他的,例如政府购买服务收入、项目合作收入都是要交税的。不好理解?开不了捐赠发票的,只能开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统统要交税!
专家点评
基金会取得免税资格后,也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免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5.因为公益是在做好事就应该免税?NO!
要缩小全社会的财富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
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由社会主导,政府对公益性捐赠免税以及对社会组织自身的行为免税都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