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
阳江市区设置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其中江城区马南垌、两阳中学、阳东陶然为监控点,鸳鸯湖为背景点,主要例行监测指标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6项,马南垌、两阳中学和鸳鸯湖等3个测点同时监测降尘;市区设降雨监测点1个,位于江城区宁正路旧环保局楼顶。
监控点监测的6个基本指标监测结果纳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评价,鸳鸯湖作为背景点的监测结果不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计算。
(二)监测评价标准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是否酸雨的评判标准。
(三)监测结果
1.基本项目
6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0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30天(优25天,良5天),综合质量指数1.95,AQI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6。监测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1)
表1. 6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2.降尘
6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3.3~3.7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5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5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降雨。各种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的标准。
(一)基本项目
5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31天(优29天,良2天),综合质量指数1.44,AQI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1。监测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2)
表2 .5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二)降尘
5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2.4~3.1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4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4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降雨。各种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的标准。
(一)基本项目
4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0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29天(优17天,良12天),综合质量指数2.83,AQI达标率96.7%,全省排名第4。监测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3)
表3. 4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二)降尘
4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3.4~3.8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3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3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降雨。各种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的标准。
(一)基本项目
3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31天(优16天,良15天),综合质量指数2.98,AQI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5。监测的6项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4)
表4. 3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二)降尘
3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3.6~3.9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1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1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降雨。 二氧化硫等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的标准。
(一)基本项目
1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28天(优4天,良24天),综合质量指数4.2,AQI达标率90.3%,全省排名第9。监测的6项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5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5)
表5.1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二)降尘
1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3.5~3.9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