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18〕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八届2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江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江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我区污染天气防治和应对工作,特建立江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联合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成员单位
召集人:胡志方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冯太欧 区府办副主任
陈 志 江城环保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江城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江城环保分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进行变更。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听取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有关事项。在定期会议召开之前,由江城环保分局汇总需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定期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情况。专题会议由各成员单位提议召开,并向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由召集人主持,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备忘录形式抄送各成员单位,对具体的工作事项,按程序报批或另制发文件执行。
(三)联席会议设立“江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用于日常工作沟通事宜。在接到市环保局要求我区启动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江城环保分局经请示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通过电话、微信等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我区相应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城区污染天气应对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35号)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在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面,成立以下5个工作小组,各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任小组组长,具体分组如下:
(一)工业企业工作组
由组成单位的执法部门巡查整治职能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和“小散乱污”企业,督导有关镇街、园区落实限产减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负责单位:江城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园区管委会)。
(二)建筑工地工作组
主要负责巡查我区建成区内辖下的建筑工地是否严格落实“六个100%”,督促企业做好降尘抑尘工作。(负责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三)生活污染源工作组
负责巡查我区辖区内露天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炮竹情况(负责单位:区爱卫办负责露天焚烧垃圾,江城公安分局负责燃放烟花炮竹;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农业面源组
负责做好市区郊区秸秆焚烧的治理工作,严查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秸秆行为(负责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在我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启动期间,各小组每天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江城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分工表
江城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分工表
检查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总结格式 |
巡查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督导有关镇街、园区落实限产减产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江城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 |
共出动执法力量_次,检查企业_家,检查限产减产企业_家… |
巡查我区建成区内辖下的建筑工地 |
区建设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共检查工地等扬尘项目_个,责令整改项目_个… |
巡查我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炮竹情况 |
区爱卫办
江城公安分局 |
—— |
发现并处理露天焚烧垃圾
个发现并处理非法燃放烟花炮竹_次… |
市区郊区秸秆焚烧整治 |
区农业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现并处理秸秆焚烧点_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