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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银岭产业园年产电线电缆1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5-12 09: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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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银岭产业园年产电线电缆1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100629
传    真:(0662)28872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银岭产业园年产电线电缆1000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江城银岭竹围路1号

环评机构

阳江市一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江城银岭竹围路1号建设阳江市骏汇工贸有限公司银岭产业园年产电线电缆1000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1048m2,建筑面积25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电缆、电线的生产,年产低压电力电缆24万米,家装布电线300万米,设备连接线1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场地为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因此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为减少运输扬尘对该片区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针对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采取如下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运输车辆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投入运行时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运输扬尘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废水

项目不在施工场地搭建工棚,不设食堂,施工期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因此,本报告不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评价。

3、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安装与调试产生的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钻机、切割机、电锯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由于这些施工多在露天作业,大部分机械又经常移动,不能采用较正规的隔声措施,再加上施工噪声具有突发性、撞击性的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达到76~95dB(A)。

虽然在施工期间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完成而结束。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7:00)严禁施工;

在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无大量的土方开挖,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单位还应对垃圾收集处进行杀虫消毒,避免滋生蚊蝇。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挤出废气和厨房油烟。

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后经“碱液喷淋塔(带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较严值;挤出工序由聚氯乙烯(PVC)挤出产生的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中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无组织排放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油烟经静电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拉丝冷却用水和挤出冷却用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银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拉丝用水

拉丝工序设有1个冷却水塔作为生产过程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线材对冷却水水质要求不高,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捞渣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自来水。

(3)挤出冷却用水

由于本项目对冷却水水质要求不高,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新鲜自来水。

(4)喷淋塔用水

本项目挤出工序产生氯乙烯和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会产生碱液喷淋废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喷淋塔循环水箱的有效容积为1㎡。碱液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和碱液药剂每天补充量为循环水箱有效容积的10%计算,因此碱液喷淋塔新鲜水补充量为30t/a喷淋循环水需要定期更换,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50%出来后补充50%的新鲜水则更换的碱液喷淋水废水量为1t/a,更换出来的碱液喷淋废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了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加强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噪声级别较大的设备的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3)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放置于远离厂界的位置。

(4)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如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

(5)加强厂内绿化,可在围墙上种植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6)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本项目在保证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以确保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排放噪声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厂界达标,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日常办公生活时会有生活垃圾产生,员工人数为60人,其中20人在厂区用餐,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食宿员工按1kg/人日计算,非食宿员工按0.5kg/人日计算,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5kg/d,10.5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厨余垃圾

项目食堂会产生一定量的厨余垃圾,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1kg/人·日,员工用餐人数为20人,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6t/a,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主要来源于各原料拆解时产生的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废料产生量约为 1t/a,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③废边角料

本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一些金属、塑料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5t/a、塑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a,即项目废边角料总产生量约7t/a,金属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塑料边角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④不合格品

本项目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占产品的0.03%,则不合格品年产生量约1272m/a,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①废油渣

本项目铜杆/铜丝经拉丝后表面含有少量拉丝油和细铜屑,拉丝油和细铜屑形成废渣,冷却水需定期人工捞渣,项目废渣的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②废油桶

本项目拉丝过程会产生废拉丝油桶,项目设备润滑、维修过程会产生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③废矿物油

本项目设备润滑、维修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900-249-08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设置两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其正常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总量为11.852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49其他废物”的“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⑤喷淋塔废水

本项目碱液喷淋时会产生喷淋塔废水,根据前文分析,喷淋塔废水产生量为1t/a。喷淋塔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所列的“HW49其他废物”的“900-041-49”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方式等情况见下表。

表4-26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油渣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0.2

设备保养检修

固态

拉丝油和细铜屑

拉丝油和细铜屑

3个月

毒性

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2

废油桶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0.05

盛装拉丝油及润滑油等

固态

拉丝油、润滑油

拉丝油、润滑油

2个月

毒性

3

废矿物油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0.05

生产过程

固态

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

不定期

毒性

4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900-039-49

11.852

废气处理

固态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半年

感染性

5

喷淋塔废水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1

废气处理

液态

酸

酸

半年

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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