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烹大烹厨业有限公司模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文章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5-02-27 09:14: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烹大烹厨业有限公司模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100629
传 真:(0662)28872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市烹大烹厨业有限公司模具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江市烹大烹厨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A8-1 |
环评机构 | 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江市烹大烹厨业有限公司模具制造项目选址于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A8-1(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873108°,北纬21.893968°),本项目利用已建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117.5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360.04m2,总建筑面积4208.12m2,主要建设1栋3层厂房,总投资12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产品、塑胶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年产塑料产品400万件,塑胶产品576万件。项目员工20人,工作制度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已建的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厂房土建施工,仅为设备进驻,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企业拟将注塑机、烘箱、炼胶机、烘桶和硅胶成型机产生NMHC源处用铁板进行围蔽,仅保留产品出口;围蔽处上方连接集气罩,通过负压排风收集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开炼配色废气、压模成型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高度为15m排气筒(A1)排放,NMHC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抛光机、打砂机进行工件表面打磨作业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建设单位拟在砂房打砂抛光工位上安装吸排风管,拟设计2套风机风量为5000m3/h风机收集粉尘废气,收集至2套水喷淋设施室,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两根15m排气筒(A2和A3)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项目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塑料、色粉、破碎的不及格产品均为颗粒状,混料时会产生混料粉尘。建设单位在相应混料工位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混料废气通过风机引力作用被吸尘软管吸入布袋除尘器,混料废气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在焊接工序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烟尘呈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喷淋除尘废水和生活用水。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淋除尘废水经定期清理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进行补充蒸发损耗新鲜水。 项目外排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排入污水管网,依托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砂带机、抛光机、注塑机、破碎机、冷却塔、硅胶成型机、炼胶机、氩弧焊机和空压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 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二)合理布局,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集中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一侧。(三)设备配备基础减振装置,从声源处减弱噪声。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钢板冲床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碎料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到生产中。 项目硅胶生产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本项目水喷淋除尘废水定期清理后会产生沉渣,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编织袋、包装袋等,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二)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废机油和含油废手套:分类收集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储存和处置。 (三)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办公室,主要含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